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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磷矿采选充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条款“12.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修改为“12.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2、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条款,新增12.4.6.7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支付,同时承包人同意:若发包人选择电汇方式或承包人要求选择电汇方式,****银行承兑付款金额半年息1.5%(年化3%)向承包人收取贴息费用(承兑支付后余额用电汇支付除外),发包人提供贴现利息等额普通发票给承包人。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064.5万元(含税),原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作废,以本次澄清文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此次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区樟村坪镇黄家台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50****88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071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