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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暂未确定 |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0376-****110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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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涉案资金依法妥善处理,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及资金基本情况
**省**市****刑警大队在侦办多起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暂扣涉案资金共计人民币5,822,654.63元。
二、公告依据与目的
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鉴于本案判决后,经多方查找,仍无法与部分受害人取得联系,现依法对上述已判决的涉案资金进行认领公告,请权利人依法认领。
三、认领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为六个月,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7月22日止。公告期满后,如仍无人认领或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我局将依法将这些资金及孳息上缴国库,不再另行通知。
四、认领方式与流程
请上述款项的合法权利人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认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所需材料:能够证明资金合法来源的原始转账凭证、银行流水、交易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认领,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认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认领人提交材料后,我局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与涉案资金的关联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依法办理发还手续;材料不全或无法证明合法权属的,将不予发还。
认领地点为********大队。认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公告期内,请相关权利人尽快与我局联系并办理认领手续。对弄虚作假、冒领涉案资金的,我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 系 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376-****110,132****2811
联系地址:**省**市**濮淮大道与千佛庵路交叉口东南约180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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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 22 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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