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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等3个绿化专项规划的批复
****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县绿道网建设规划”和“**县城市道路绿化风貌规划与近期绿化工程设计”等绿化专项规划的请示》(连建〔2014〕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2—2030)》,规划区范围33.3平方公里,至2015年,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33.0%,绿化覆盖率达36.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30平方米/人;至2030年,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1.0%,绿化覆盖率达46.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3.83平方米/人。
二、原则同意《**县绿道网建设规划(2012—2020)》,县域规划范围为**县行政范围,总面积2579.03平方公里;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起观景路,西至204省道,南至江林大道,北至连文路,面积约19平方公里。按照“一年试点成线、五年基本成网、八年完善成景”的总体目标与任务,落实分阶段实施目标。
三、原则同意《**县城市道路绿化风貌规划与近期绿化工程设计》,将**大道、江林大道、莲北大道、**大道、莲中路、北大路等道路,建设成为县城的主要景观线路,提高道路的绿地率,增加道路绿化的层次感,实现绿量增加,凸显地方特色,提升城市品质。
四、你局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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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