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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实施**县**管道燃气
专项规划(****)的批复
****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县**管道燃气专项规划(****)》的请求(连建〔2016〕234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县**管道燃气专项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期限
2016年-2030年。
规划分为两个阶段:
近期:2016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0年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域面积为19平方公里,包括中心**、**新区和北部**,具体区域为东起观景路、西至204省道、南至连航路江坊桥头、北至204省道,县城附近乡(镇)含文亨镇、揭乐乡、隔川乡、林坊镇部分地区。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根据目前**县周边城市的燃气发展情况,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县**的燃气气源以“西气东输”的管道天然气为主,以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近期采用液化天然气(LNG)过渡,远期引进管道天然气。
(二)同意天然气管网布局原则及主干管网布局方案,初步同意LNG气化站建设规划。若遇规划调整,以规划调整为主。
四、你局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程序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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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