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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侧、**北路东侧地块(以下简称“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市**街道**村,历史上为农田、河道和居民住宅,原为**街道**村集体所有,总占地面积54011m2。根据****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海建规地设****002号),本地块整体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0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委托****对黄河**侧、**北路东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本次调查范围为黄河**侧、**北路东侧地块,地块北至空地,西至**北路,南至****公司,****村十九组,地块中心坐标为:经120.459059,北纬32.569534。该地块历史上用地类型主要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根据****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海建规地设****160号),调查地块整体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02)。
(二)土地使用权单位名称:****公司,通讯地址“**高新区镇南路428号;
(三)调查单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高新区镇南路428号;邮编:24100;联系人:裴工;联系电话:025-****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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