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窑湾沿江文旅建筑修缮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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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2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11 08:59: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11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01-31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01-31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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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窑湾沿江文旅建筑修缮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代理窑湾沿江文旅建筑修缮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招标编号:****)公开招标工作,现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一、澄清 原招标公告“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修改为“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详见附件。 二、答疑 问1: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第3条:计算方法和编制依据中,投标人编制报价取费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151号还是湘建价〔2020〕56号请明确。 答:计算方法和编制依据中,投标人编制报价取费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151号,湘建科函〔2025〕150号、151号没有规定的,按湘建价〔202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问2:招标文件未明确是否需要做工程量清单,招标外网只提供了概算,且招标文件未明确采用何种计价办法,是否只需填写报价汇总表即可 答:本项目需要编制无固化清单文件,参照《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的通知》(湘建建函〔2023〕49号)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人采用的计价软件应当通过了湖****管理总站的测评,可以采用软件格式。清单工程量详见附件概算清单造价表。 问3: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编制清单文件若需要编制清单,是否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格式编制清单即可 答:本项目需要编制无固化清单文件,参照《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的通知》(湘建建函〔2023〕49号)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人采用的计价软件应当通过了湖****管理总站的测评,可以采用软件格式。清单工程量详见附件概算清单造价表。 问4:招****停车场工程(暂估价)是否为专业暂估价具体金额是多少 答:****停车场工程(暂估价)为专业暂估价,金额为概算附件的167.89万元, 问5:招标文件中没有投标报价汇总表之类的表格,如投标人需要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请招标人提供填报模板。 答:投标报价汇总表按《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的通知》(湘建建函〔2023〕49号)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人采用的计价软件应当通过了湖****管理总站的测评,可以采用软件格式。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 1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窑湾街道韶**路 199 号****中心主楼 5 楼 联 系 人:马胜 电 话: 187****37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中路 24 号**庭院 B 栋 1 楼 项目负责人:胡光祥 项目组其他成员:段海燕、贺东红 电 话: 189****7908 传 真: 0731-****5966 电子邮件: ****@163.com ( 3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建设局 地 址:**市**区**大道 168 号 电 话: 0731-****2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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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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