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双节、两会”期间暨“你点我检”食品专项抽检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11幢三楼1-10、25-35号
成交金额:壹拾万零玖仟陆佰元整(109600.00元)
评审得分:90.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双节、两会”期间暨“你点我检”食品专项抽检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食药安办函〔2025〕79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双节”“两会”期间暨“你点我检”食品专项抽检,结合2026年度省局下达**市局抽检任务,实施专项抽检200批次,以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酒类等消费量大的品种及本地特色食品为抽检重点,聚焦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网络销售食品等重点业态。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4月30日。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和园小区18栋,联系方式:178****426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磬云北路508号
联系方式: 055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和园小区18栋
联系方式: 178****4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178****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