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节)函发〔2026〕3号
**百****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百****公司15万吨/年混合烃深加工能源综合利用及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节能报告》收悉。经评审、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苏银产业园,项目代码为:****。建设规模:项目技改前后工艺路线、产能不变,仍保持年产15万吨/年混合烃深加工能力。建设内容:**脱异己烷蒸馏塔、脱正己烷蒸馏塔、脱异庚烷蒸馏塔及脱辛烷蒸馏塔及配套管线和设备设施,以代替原有生产线部分装置。同时,对塔顶不凝气实施收集,并通过高温物料换热实现冷凝水二次利用,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项目综合能源消费增量2773.71吨标准煤(当量值)、2886.91吨标准煤(等价值)。单位原料加工综合能耗96.70kgce/t,单位产值能耗指标0.140tce/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0.87tce/万元,年碳排放总量38472.08tCO2,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2.19tCO2 /万元。根据计算,项目对**、**完成能源消费增量影响、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对**完成碳排放增量控制目标、完成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好节能报告(终稿)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优化生产车间、工艺系统、设施布置,减少能量损失;将节能报告提出的工艺节能、设备节能和管理节能等节能措施落实到位;选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工艺。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即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三)加强节能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项目投产后,要持续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单位产品能耗和能耗强度稳定下降。
四、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要自行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等规定中验收内容、验收程序要求及时开展节能验收,确保节能措施和能效指标的落实,形成节能验收报告报相关部门备案。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产品、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建设中,由节能主管部门依据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终稿),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生产运行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六、落实节能报告(终稿)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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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
抄送: ****委员会、****信息化局。
**** 2026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