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审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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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征集时间: 2025-12-02 至 2025-12-10

一、项目概况

决策事项名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决策地点:****

决策单位:****

项目规划范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1)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包含:

1)完善贯彻主线工作制度机制

2)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

3)扎实推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4)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包含:

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2)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3)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4)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3)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包含:

1)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2)切实保障重点领域安全

3)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4)加强守边固边兴边稳边

(4)大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全面增强国家重****基地保障能力,包含:

1)夯实传统能源供给保障

2)加快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3)推进战略**绿色安全开发利用

(5)加快畜牧业和牧区现代化转型,倾力打造草****示范区,包含:

1)优化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

2)优化提升新型畜牧业经营发展能力

3)促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

4)推进宜居宜业和美牧区建设

5)提高强牧惠牧富牧政策效能

(6)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提质升级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用,包含:

1)全面提升桥头堡功能

2)大力发展泛口岸经济

3)优化升级对内区域**

4)全面扩大对外交流**

5)强化精准招商引资

(7)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包含:

1)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2)培育发展**未来产业

3)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8)提升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塑造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包含:

1)推动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

2)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

3)扎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9)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包含:

1)深入实施提振消费行动

2)保持有效投资合理增长

3)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10)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包含:

1)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新活力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持续提升经济治理效能

(11)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包含;

1)推动国土空间精准管控和动态优化

2)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3)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2)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作用,持续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包含:

1)构建完善综合交通网络

2)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3) 推动电网设施升级扩面

4)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13)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旗建设包含:

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3)加强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和对外传播

4)培育壮大草原文化旅游业

(14)持续增进社会民生福祉,稳步实现共同**愿景,包含:

1)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增收

2)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加快推进健康东乌建设

5)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6)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15)凝心聚力绘制蓝图,推动规划纲要落地见效,包含: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做好工作任务分解

3)强化要素**保障

4)加强实施监测评估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委员会办公室、锡****办公室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要求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的实施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3、本项目实施对项目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项目实施改变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5、对本规划方案的看法;

6、媒体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防范措施

1、决策事项实施前认真落实相关部门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严格按照决策事项程序规定办理手续;

2、注重居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关注度;

3、在该事项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受影响居民的沟通,化解群众的不安感,避免误解,减少矛盾,保证该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项目单位和评估单位接到群众反馈意见后将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如当时无法答复的将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并向群众明确表达答复时间和方式。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

联系人:包显锋 联系电话:151****5858

评估单位:****

联系人:聂晓宇 联系电话:156****7555

****

2025年12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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