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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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23.8546万元
挂牌日期2026-01-26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02-03 17:00:00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竞价时间2026-02-04 09:00:00 - 2026-02-04 10:00:00
| 标的名称****所属北庄镇洪门村5套闲置房产处置-14号楼 |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
转让底价23.8546万元 |
|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
产权隶属区属 |
| 标的性质国有 |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
| 评估机构**佳汇房****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2025-11-19 |
| 评估报告文号鲁佳评报字(2025)第11-169号 |
律师事务所 |
| 标的评估值(万元)23.8546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保证金金额7万元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
|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标书代写 |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
| ****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
价款支付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审核级别 |
|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6876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163.com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洪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地****基地或符合分户条件),交易后不得违反“一户一宅”原则。报名人须经村集体审核并出具购买资格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标的为位于**市**区北****水库北侧的5套闲置房产,具体包括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4号楼、21号楼。标的采取单独挂牌、分开受让方式进行转让,每套房产挂牌价格均为人民币23.8546万元。详细标的明细见附件表格。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人要求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后方可报名参拍,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房产现状及所有已知或未知瑕疵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成交后涉及的一切税费、其他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76。本次转让标的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由转让方开具收据。 4、资产清单详见**佳汇房****公司鲁佳评报字(2025)第11-169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出售后,在其使用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国各项法律法规。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