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梧****公司鑫峰优质不锈钢精密钢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性质:**。位于**市**区不锈钢产业园 (中心坐标:东经111度13分37.828秒,北纬23度31分39.763秒)。(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166.1万元,占比0.55%。占地面积为26667㎡,建筑面积26667㎡。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拟建设冷轧车间1栋以及配套相关环保设施,拟建设4条冷轧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产能均一样(均为4.5万t/a),项目建成后,年产优质不锈钢精密钢带18万吨。项目主要生产工序为:开卷、切头尾、焊接、冷轧(二十辊冷轧机组)、清洗、分切、卷曲、开卷、焊接、光亮退火、分切、卷曲。氨分解依托现有工程BA板项目氨分解站。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退火炉烟气经1根22米排气筒(DA047)排放;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的要求后排放。
(2)油雾负压收集经密闭管道引至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后经22m排气筒(DA039-DA042)排放。
(3)脱脂碱雾经负压收集至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喷淋液为盐酸溶液)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后经22m排气筒(DA0043-DA046)排放。
(二)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按照《报告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四、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五、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规定。
六、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正式投入生产的具体时间,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八、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并接受监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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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