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方特南路一期红线外污水顶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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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工期:15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招标范围: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相关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设备采购和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三、技术规格:

一、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二、报价编制依据:

1、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20】56号文件);

3、2020年《《**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汇编等;

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

5、湘建价市[2020]46号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6、同期《**建设造价》、《**建设造价》、《2025年度**市常用材料价格手册》及统一口径;

7、国家现行的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图集,现场实际踏勘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施工时间:1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要求施工人员遵守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管理或施工不当等造成的安全问题由成交人全权承担。

1.4、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且成交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样品送至采购人,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投入使用;设备采购,需提供厂家相关资料,经采购人许可后才能采购。

1.5、成交人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1.6、保护原有可用设备设施,施工完毕恢复原设施。

2、施工要求

2.1、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配备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并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成交人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相应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成交人负责。

2.2、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时进行施工安全、质量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施工队伍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3、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堆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等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责。

2.4、按采购人审定的施工图或施工方法(或说明、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5、安全文明施工,成交人须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成交人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管理,积极与其他工作人员配合。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成交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严格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病、伤、亡)均由成交人负责,并全部承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成交人必须加强对所用员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2.6、投标人进行施工要充分考虑采购人的工作环境,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到采购人正常工作。

2.7、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

3.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3、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4、成交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须经过采购人同意,修改后方可施工。

3.5、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人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3.6、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成交人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服务,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结算依据

(1)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20】56号文件);

(3)2020年《《**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汇编等;

(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

(5)湘建价市[2020]46号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6)同期《**建设造价》、《**建设造价》、《2025年度**市常用材料价格手册》及统一口径;

(7)国家现行的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图集,现场实际踏勘等。

2、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人应积极主动和及时的办理工程结算,采购人将在结算资料提交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 付款人:****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无息付清余款。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财务规定执行)

4、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定的审核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工程费用(含不可预见的地质因素),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5、成交供应商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与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递交肆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标书代写

8、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对、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标书代写

9、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11、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1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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