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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1********2984896 | 建设单位法人:王运波 |
| 武晓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健康东路163号 |
| ****医院(****)**核医学科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健康东路163号 |
| 经度:115.043812 纬度: 37.2171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2 |
| 冀环审〔2024〕1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 480 | 运营单位名称:****医院(****) |
| 121********29848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医院(****) |
| 121********2984896 | 验收监测单位:**工院云****公司 |
| ****0101MA0CU1XP9W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58xMd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核医学科位于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负二层,拟新增1台PET/CT(配套使用2枚68Ge校准源,为Ⅴ类放射源)和1台SPECT/CT,均属Ⅲ类射线装置,拟使用放射性核素18F、99mTc(99Mo)、131I、89Sr、32P,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实际建设情况:在本部院区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负二层建设核医学科,配套建设分装室、源库、废物间、甲测室、敷贴室、运动负荷及抢救室、注射后候诊室、SPECT/CT机房、PET/CT机房、留观室、控制廊、给药室、甲癌病房等;新增1台PET/CT(配套使用2枚68Ge校准源,为Ⅴ类放射源),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18F、131I、89Sr、32P,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 核医学科暂未购置SPECT/CT仪器、未使用放射性核素99mTc(99Mo),其余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因此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预约登记-登记接诊-注射给药-注射后等候-摆位检查-留观-确认离开 | 实际建设情况:预约登记-登记接诊-注射给药-注射后等候-摆位检查-留观-确认离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内容、地点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按要求及时清运和处置。 项目建成运行后,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辐射环境安全防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放射性废水严格控制水量,要与衰变池的设计处理能力相匹配,暂存的放射性固废按规定加强管理;核医学科的各项屏蔽能力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防护要求,对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加强管理,保证屏蔽设施、通风设施正常工作,防止发生非合理照射。 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操作程序、人员培训计划、设备检修维护、监测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须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在控制区、监督区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须在患者通道入口及医护人员通道入口处设置门禁及视频监控,辐射工作场所出入口安装单向门禁、监控和对讲系统等设备,机房门口均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并保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操作人员须经辐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防止造成放射性污染或人员误照射;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应急、**等主管部门报告。 须按照规定配备铅防护衣、铅橡胶帽子、铅橡胶颈套、铅防护手套、铅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配备与辐射类型相适应的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表面污染仪和便携式X-γ剂量率仪等监测设备。同时做好本项目及周边区域的辐射环境日常监测,科学布设监测点位,确保周边区域环境辐射剂量水平达到要求,监测记录建档备查。 确保职业人员的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毫希沃特/年,公众人员的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1毫希沃特/年剂量约束值。建立职业个人剂量档案,终身保存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与批复内容一致;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减少了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已及时清运处置。 本项目已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辐射环境安全防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放射性废水产生量与衰变池的设计处理能力相匹配;暂存的放射性固废按规定加强管理;核医学科的各项屏蔽能力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防护要求,屏蔽设施、通风设施正常工作。 ****医院成****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和组员。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操作规程》《核医学科操作规程》《核医学科去污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 核医学科已按规定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在控制区、监督区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患者通道入口及医护人员通道入口处设置有门禁及视频监控,辐射工作场所出入口安装有单向门禁、监控和对讲系统等设备,机房门口均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本项目的辐射工作人员均参加了辐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医院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应急、**等主管部门报告。 医院配备了铅防护衣、铅橡胶帽子、铅橡胶颈套、铅防护手套、铅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和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表面污染仪、便携式X-γ剂量率仪等监测设备。定期对项目周边区域的辐射环境进行监测,监测记录建档备查。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所接受的年有效剂量最大为1.47mSv/a,公众人员所接受的年有效剂量最大为8.44×10-2mSv/a,满足职业人员5mSv/a和公众成员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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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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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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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