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宁马市域(郊)铁路市民卡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宁马市域(郊)铁路市民卡升级服务采购项目-包别1
数量:1
单位: 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宁马市域(郊)铁路市民卡升级服务采购项目-包别1
标项二
标的名称:宁马市域(郊)铁路市民卡升级服务采购项目-包别2
数量:1
单位: 项
预算金额:3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宁马市域(郊)铁路市民卡升级服务采购项目-包别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宁马市域(郊)铁路市民卡升级服务采购项目-包别1:
(一)技术唯一性与系统兼容性要求
1、**地铁已建成了智慧票****认证中心、****中心、****中心等核心系统。****深度参与该平台对接,掌握票卡结算核心技术架构与接口标准。宁马线刷卡系统改造后需接入此平台,确保与**现有地铁票务系统无缝对接。不同供应商的技术架构存在本质差异,若选用其他主体将因技术壁垒导致系统不兼容,无法实现宁马两市地铁场景中“一卡通行”的同城化待遇出行体验,违背**都市圈都市圈公共交通互联互通的统一规划;
2、**都市圈公共交通场景互联互通主要是基于国家交通部秘钥管理系统实现的票卡互认功能,国家交通部的秘钥授权规则为“一城一密”,**市交通秘钥的唯一运营单位为****;
(二)运营连续性与服务配套需求
1、****长期承担**地铁刷卡乘车和清分结算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积累了20年的丰富运营经验,对**地铁普通卡、老人卡、学生卡等优惠票卡发行、交通部密钥管理、清分规则、财务结算等事项具有独家掌控力。
2、宁马地铁开通后需保障跨市乘客出行服务的连续性,系统改造需与已投入使用的原有项目保持一致性。根据政府工程建设与采购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应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导致系统衔接断层,影响票务结算准确性与乘客出行效率。
(三)区域协同规划与**独占性
宁马线作为**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项目,其票务系统需纳入**地铁智慧票务统一管理体系。该体系的清分互信机制、密钥管理等核心**由****独家运营,必须遵循现有统一标准才能实现与**地铁的互联互通,核心技术与运营权限仅归属****。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2、宁马市域(郊)铁路市民卡升级服务采购项目-包别2:
(一)技术唯一性与系统兼容性要求。
**都市圈公共交通场景互联互通主要是基于国家交通部密钥管理系统实现的票卡互认功能,国家交通部的密钥授权规则为“一城一密”,**市交通密钥的唯一运营单位为****公司。
****公司系********公司,自2017年开始**市民卡工程的建设就是按照**市民卡的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经验进行搭建,因此****公司是唯一能够接入**市民卡卡管系统、密钥管理系统、清分结算****公司。
(二)运营连续性与服务配套需求。
**市民卡工程是在2016****政府****办公室并发文批准实施的“城市一卡通”民生服务重点工程,****公司是唯一指定承接建设的单位。
****公司长期承担**市刷卡乘车和清分结算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积累了10年的本地化运营经验,对**市老人卡、学生卡、爱心卡等优惠票卡发行、交通部密钥管理、清分规则、财务结算等事项具有独家掌控力。
宁马地铁开通后需保障跨市乘客出行服务的连续性,系统改造需与已投入使用的原有项目保持一致性。根据政府工程建设与采购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应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导致系统衔接断层,影响票务结算准确性与乘客出行效率。
(三)区域协同规划与**独占性。
宁马线作为新增线路,必须遵循现有统一标准才能实现与**地铁的互联互通,而该标准的核心技术与运营权限仅归属****,具备不可替代性,只能****公司****公司进行建设与对接。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包别1名称:****;包别2名称:****公司
地址:包别1地址:**市**区**大道699号-22号21幢;包别2地址:**市**区雨**路866号卫生大厦八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26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预算金额:包别1:180万元;包别2:30万元;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李传杰
联系地址:**市慈湖河路1000号
联系电话:0555-****56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科
联系地址:**市**区印**路2009号汇通大厦主楼7楼
联系电话:0555-****185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包别1.pdf (1.4 M)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包别2.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