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4000吨非金属矿物制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2026年1月26日拟对《****年加工4000吨非金属矿物制品环评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4000吨非金属矿物制品 |
| 建设地点 | **市****开发区孟家庄村双平路红绿灯北100米路东2号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4000吨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开发区孟家庄村双平路红绿灯北100米路东2号。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11月21日取得**市****委员会开具的投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项目工艺流程为:原料—包覆成型—收卷—成品。 |
| 公众参与情况 | 此项目为报告表类,不需要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再分析。 (二)运行期 (1)废气:本项目1#、2#、3#生产线在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1);原料区碳粉存放区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 (2)废水:本项目废水均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振和建筑围护隔声等措施。 (4)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和沉渣交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降尘灰经一般固废间(10m2)暂存后回用于生产,废除尘布袋、废吨包袋等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62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区龙云街57号 ****政府南门向西100米**)。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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