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精品肉生产能力,完善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条;****养殖场生产水平显著提升,肉类品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根据省厅印发的《2023年省级千亿级精品肉类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遴选一家项目实施主体。
现将该项目的申报条件及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养殖场**改建;二是支持大型企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提高品牌影响力;三是支持优质畜禽高产良种引进,提高肉类品质。
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
二、遴选主体和条件
(一)遴选实施主体
****养殖场(包括生猪、肉牛、肉羊、禽四类),重点支持养殖规模大、具有一定产业基础、产业链条全(自身拥有屠宰企业)所生产的肉类产品具有品牌的养殖企业,或者与具有品牌的屠宰企业具****养殖场。
(二)遴选实施条件
1、规模标准:①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②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③肉羊年出栏2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鸭年出栏10000只以上、鹅年出栏5000只以上。满足任意一个标准即可申报。
2、申报主体必****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养殖场。
3、申报养殖场生产运营正常,****银行账号,具备合法用地手续及环保备案等手续。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采取自愿申报、现场复核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凡符****养殖场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市畜牧水产科。具体申报资料见附件1.2.3。
3、现场复审。本次项目遴选申报的实施主体,由市畜牧水产科组织人员现场复核,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
4、结果公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29日17:00止,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资料目录(附件3)逐项准备资料,按时组织申报,逾期未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