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提高补贴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公共服务平台执行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范围为开展2026年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公共服务平台执行机构。活动模式为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活动期间,执行机构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提供消费发票核验、抽奖、发放奖励的技术服务及总体活动运营和宣传服务等,保障活动按时间节点如期启动。具体如下:
(一)对消费者及上传的发票进行核验。核验发票信息,与税务系统对接,通过系统对碰将发票信息与参与抽奖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上传的发票是否满足抽奖条件。
(二)建立发票抽奖管理系统和台账。开发服务平台,配合动态监控和及时报告资金发放进展情况,定期回传数据并做好数据分析。同步对接**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对接。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抽奖活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供信息安全及技术保障。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收集,提供核心技术团队和力量保障抽奖系统及平台稳定性、可靠性,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网络技术故障等事故。
(四)建立全流程风险监测及管控机制。实时监测、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获取抽奖奖励资金、商家或消费者有组织套取活动资金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财政资**全。
(五)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对本次抽奖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活动、门店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安排专门团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等,并做好舆情检测及处理。
****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照业务主管部门需求及时提供抽奖资金发放相关情况,包括上传发票、抽奖人数、奖励发放等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信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七)其他服务。提供其他保障抽奖活动有序开展的必要服务。
二、入选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承接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执行机****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和负面舆情。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和服务保障能力
1.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全;
2.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监管要求;
3.具备作为公共服务****政府有奖发票活动经验、案例;
4.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及时提供消费者抽奖奖励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5.参选机构需具备与主流平台(如云闪付、微信等)对接开发能力,通过主流平台入口实现发票抽奖、发票实时验真、发放抽奖奖励资金等能力;依照政策要求具备活动平台搭建、抽奖发票信息的存储和校验能力等。
(三)具备实施抽奖活动的**保障能力
1.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专门安排客服人员及时受理有奖发票活动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为参与活动商户、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咨询答疑等服务;
2.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在有奖发票活动筹备开展过程中保持稳定高效的项目团队,对紧急情况可第一时间响应及处置。
三、确认流程
(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各参选机构的申请材料组织组织审核确认执行机构,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示3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遴选结果,并按程序与入选平台签订**协议。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申请书原件(对照本公告第二条入选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提供材料,包括不限于机构简介、经营情况、近年作为公共服务****政府有奖发票活动经验及案例、本次有奖发票抽奖活动执行方案及宣传方案等);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复印件);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5.承诺书。承诺具备实施本次有奖发票抽奖活动的技术、**、服务保障等能力以及对参与遴选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报名方式
请于2026年1月28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fc@commerce.****.cn,纸质版邮寄或直接交至******广场12楼1210流通和消费促进处。咨询电话:****357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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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