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贵州段)HBZQ-3标段1#拌和站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安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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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桶至**铁路(**段)HBZQ-3标段1#拌和站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黄桶至**铁路(**段)HBZQ-3标段1#拌和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黄桶至**铁路(**段)HBZQ-3标段1#拌和站

建设地点

**省**市**县火花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火花镇,项目占地面积12700m2,分为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主要建设包括HZS120型、HZS180型生产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各1套、每台搅拌机组拟选8个储料罐,料仓共8个,危险废品间1间,实验室、办公室等。生活区主要规划包括宿舍、卫生间、厨房餐厅、隔油池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此次批复仅对项目运营期中污染防治设施的设置、运行等情况进行批复。项目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排入弃土场雨水池,沉淀后用于弃土场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粉料筒仓呼吸粉尘通过小型滤筒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筒仓顶部的排气孔排放,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搅拌机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浓度限值;料仓、砂石料、水泥、粉煤灰输送、计量、配料等生产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编织布覆盖、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废弃布袋、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底泥经脱水、过滤、分离、固结压缩后送至中院隧道横洞工区弃土场存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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