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利用**道路公共**,提高停车**配置效率,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临时停车需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就横州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横州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附件1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道****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道路上设置的供车辆临时停放并实行收费管理的车位。
三、本通知所称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
四、本通知自2026年2月23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在施行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应用问题,****改革局、****建设局、******局****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横州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各有关单位名单
****改革局 ****建设局
附件1
横州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收费时间 |
收费标准 |
连续停放每日最高限价 |
| 7:30(含) —20:00 |
停车第1小时内,前30分钟免费;停车第1小时内(含免费停车时长)按2元/次/辆计费;停车1小时之后,按0.5元/15分钟计费) |
20元 |
备注:
1.当日20:00(含)-次日7:30免费停放。
2.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补休、连休日内实行免费停放。
3.星期六、星期日(不包括调休后调整为上班日的星期六、星期日)收费时间为9:30(含)-19:00。
4.新能源汽车停放减半收费。
5.大、中型汽车按小型汽车泊位收费标准与实际占用泊位数的倍数计算。小型汽车指车长不超过6米、车重4.5吨以内、9座及以下的汽车。
6.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按一个计时单位计费。
7.连续停放跨日的,每一自然日计收一次停放服务费。
一、****办公室(17个)
二、市**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局、****保障局、市住建局、****运输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审计局、****管理局、****促进局、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审批局、市卫生健康局(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