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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信息化统一运维项目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2.2.2技术资信分、履约能力;具体如下:
| 履约能力 |
(1)供应商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甲级资质,得3分,乙级得1分,其他得0分。 |
更正为:
| 履约能力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或同类描述,得3分。 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同时提供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2)如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内容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1初审、初审表序号11技术响应情况;具体如下:
| 11 |
技术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等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
更正为:
本项删除,不作为初审标准。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6日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
联系人:杨新磊
电话:150-5529-112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8-0552-8753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