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澄清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司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疑问2:1. 招标文件 p25 页-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一个得 3 分(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最多得 12 分。其中若含有净化施工业绩另加 3 分。本项满分 15 分。注:与本项目资格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2. 招标文件p25页-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3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得 3 分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其在项目经理岗位上的业绩)。注:与本项目资格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提问:以上 2 项评分业绩:1.是否只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2.无须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3.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盖章即可,无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回复: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2.无须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3.竣工报告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疑问3:招标文件附件清单控制价中安装工程第 121 项“洁净蒸汽发生器”工程量与控制价均未填写,请招标单位给与明确此项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清单中
回复:不包含在本次招标清单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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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