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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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6

项目名称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路6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大木健一
联系人 陈杨 联系电话 177****5586
项目投资(万元) 1370 环保投资(万元) 122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避免高沸点物质堵塞沸石转轮,沸石浓缩转轮前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将两股冷、热废气分开处置。1)其中喷漆房(水帘预处理)、调漆室、丝网室、危废库、卷边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三道干式过滤网、一级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沸石浓缩转轮处理后气体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2)喷漆烘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沸石转轮浓缩气体一并经RTO燃烧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漆房(水帘预处理)、调漆室、丝网室、危废库、卷边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三道干式过滤网、一级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沸石浓缩转轮处理措施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喷漆烘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沸石转轮浓缩气体采取RTO燃烧处理措施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新增废活性炭约25吨/年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风机安装在独立隔音房
承诺:**** 大木健一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大木健一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6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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