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就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名下的十三辆报废环卫车辆整体打包;起拍价:40.9472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二、拍卖会时间:2026年2月9日14时30分。
三、拍卖会地点:****中心二楼拍卖厅。
四、竞买人资格: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竞买人报名登记时须携带公章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步骤:(1)办理**市公共**交易数字证书及签章,**CA咨询电话****682666;(2)意向竞买人请使用IE浏览器在**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上注册并登录(网址:http://gyzc.****.cn/TPBidder),找到本项目后点击办理网络报名,点击缴纳保证金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并按规定要求缴纳(缴纳保证金时按要求转账备注项目名称);(3)前往竞买登记报名地点办理线下竞买申请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六、线下报名时间和地址:2026年2月5日至6日16点前,**省**市**区马王堆中路248号大厦一层。
七、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6年2月5日至6日16点前,车辆分别停放于宁****管理局****停车场以及岳宁大道与****停车场内。
咨询电话:0731-****0283 王女士
看样联系人:189****3345 朱先生
****公司
2026年1月26日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名下的十三辆报废环卫车辆整体打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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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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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格 |
40.94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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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 1 月 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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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年 2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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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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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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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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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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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地址) |
**市玉潭街道花明南路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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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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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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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
差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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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13540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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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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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廖国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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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1、《班子(扩大)会议纪要》【2025】9号;2、《关于集中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宁环请字(2025)14号;3、********事务中心出具的《国有资产处置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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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的监管机构 |
****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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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关于同意****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批复》**资【202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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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拍卖标的十三辆报废环卫车辆整体打包拍卖,《标的清单》中序号12-13两台为未上牌车辆,无法过户,将由买受人自行进行报废处置,《标的清单》中除序号12-13外的其它车辆(序号1——序号11),委托人与拍卖人均不保证车辆能进行过户,对于不能过户的车辆,由买受人自行进行报废处理,买受人不得因标的车辆不能过户而主张拍卖无效或要求退还拍卖佣金、拍卖成价款等。 2、车辆分别停放于宁****管理局****停车场以及岳宁大道与****停车场内; 3、评估价值不含车辆拆卸、切割、吊装、运输、维修等费用; 4、本次拍卖为整体打包拍卖;车辆的具体信息详见拍卖资料《标的清单》。 5、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机动车转让协议》等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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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机动车
人民币单位:万元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原值 |
评估现值 |
备 注 |
| 1 |
报废环卫车辆整体打包 |
13辆 |
618.46万元 |
40.9472万元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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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付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买受人须在自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3%向拍卖人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佣金,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佣金付至以下账户:户 名:****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810********9000005(请备注:十三辆报废环卫车辆拍卖佣金)。 2、支付交易服务费 依据****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文件确定;本次约定标的挂牌拍卖过程中交易双方****交易中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交易中心向买受人出具非税缴费凭证。 3、按时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 买受人需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转让协议附件包含《二手车车辆交付及有效证件交接单》《买受人车辆过户、报废确认书》,依法明确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支付成交价款 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后,需按照《机动车转让协议》条款的约定,自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注: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与委托人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后签订附件《二手车车辆交付及有效证件交接单》,方能提取拍卖标的。 5、全面履行《机动车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 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须按约定的期限与委托人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一次性足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须按《机动车转让协议》条款的约定全部履约完毕,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按照转让协议附件要求签署《买受人车辆过户、报废确认书》,否则视为买受人实质性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标的交付的约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按约定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买受人按时一次性足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后,并由委托人负责按《机动车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将拍卖标的交付至买受人,须在自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并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卸、切割、吊装、运输、过户或报废等相关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非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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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1、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续存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竞买人报名登记时须携带公章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买保证金的约定 参与竞拍的竞买人,****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整)。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参加拍卖会前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直接转为拍卖成交价款,全额转为买受人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全面履行《机动车转让协议》条款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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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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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 |
王 娟 |
电话 |
177****7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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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