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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28MADY1EQU6N | 建设单位法人:余知倪 |
| 洪方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兴** |
| ****园区1栋1-1-4号 |
| 新型环保轻集材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兴** ****开发区****园区 1 栋 1-1-4 号 |
| 经度:105.2653 纬度: 28.365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2 |
| 宜环兴审批〔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528MADY1EQU6N001Z |
| 2025-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9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528MADY1EQU6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183075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488191W | 竣工时间:2025-09-15 |
| 2025-11-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5-12-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本项目生产稳固层材料和混凝土免烧砖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稳固层材料(暂未建成生产线)和混凝土免烧砖块。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脱硫石膏免烧砖2千万块(4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脱硫石膏免烧砖2千万块(4万吨) |
| 本项目产品组成有所调整,白泥、硅质渣为主要原料的稳固层材料、免烧砖块/砌块产品量有所减少,更换为等量的以脱硫石膏为主要原料的产品。根据2025 年 7 月《非重大变动论证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项目生产、处置和储存能力较环评未增大,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脱硫石膏、水泥、粉煤灰、碎石、外加剂等作为原辅料,免烧砖块经配比原辅料搅拌混合、压制成型、晾干养护后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以脱硫石膏、水泥、粉煤灰、碎石、外加剂等作为原辅料,免烧砖块经配比原辅料搅拌混合、压制成型、晾干养护后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粉状水泥、粉煤灰罐车运至生产车间内储存于专门水泥、粉煤灰罐中,罐顶呼吸口由密闭管道连接地面除尘装置,除尘效率99%,净化后少量粉尘由装置排气口排出,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2)①堆料扬尘:厂房外的碎石原料堆场采用封闭建筑物,堆场区设置3面围挡,配套移动式喷雾机、防尘网等。 ②运输扬尘:运输道路全面硬化;厂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车身、轮胎等进行冲洗;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严格控制车速、厂内慢行;配备移动式雾炮机。 ③物料装卸扬尘:白泥、硅质渣、外加剂原料均为袋装,堆放区布置于封闭的1#生产车间内,每个堆场区设置3面围挡;2#生产车间内的碎石原料堆场设置3面围挡、厂房外的碎石原料堆场置于封闭建筑物,堆场区设置3面围挡;缩短卸料时间、降低卸料落差、配套移动式喷雾机洒水降尘。 ④投料和输送扬尘:布置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一侧设置移动式雾炮机洒水降尘。 ⑤不合格品破碎粉尘:布置于封闭的碎石料仓内,破碎机加盖封闭,一侧设置移动式雾炮机洒水降尘。 (3)隔油池1座,容积为5m3;化粪池1座,容积均为7m3,均位于办公楼北侧,用于厂区食堂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厂区共计设3个三级沉淀池。 1#沉淀池位于1#生产车间内南侧、紧邻生产设备一侧,容积4.5m3,采用钢筋混凝土半地下结构,用于1#车间生产设备、车间地面及模具的清洗废水收集和沉淀预处理。 2#沉淀池位于2#生产车间南侧、紧邻碎石料仓,容积4.5m3,采用钢筋混凝土半地下结构,用于2#车间生产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和沉淀预处理。 3#沉淀池位于洗车区一侧,容积为60m3,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结构,用于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和沉淀预处理。 (5)位于厂区西南侧、紧邻碎石仓库侧。建筑面积约15m2,用以暂存废油及包装桶。危废暂存间做好重点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或参照GB18598执行,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6)一般固废间位于厂区西南侧、紧邻碎石仓库侧。建筑面积约15m2,主要用于养护废膜等暂存;废渣料、污泥、不合格品均收集暂存于碎石堆场,收尘灰清灰直接入水泥罐、粉煤灰罐内,作为原料回至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1)1#生产车间粉状水泥、粉煤灰罐车运至生产车间内储存于专门水泥、粉煤灰罐中,罐顶呼吸口由密闭管道连接地面除尘装置,除尘效率99%,净化后少量粉尘由装置排气口排出,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2#生产车间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2)①堆料扬尘:厂房外的碎石原料堆场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碎石目前暂存在封闭1#生产车间内,配套移动式喷雾机。 ②运输扬尘:运输道路全面硬化;厂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车身、轮胎等进行冲洗;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严格控制车速、厂内慢行;配备移动式雾炮机。 ③物料装卸扬尘:脱硫石膏、碎石堆放区设有围挡,且布设喷雾设施降尘。 ④投料和输送扬尘:布置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一侧设置移动式雾炮机洒水降尘。 ⑤不合格品破碎粉尘:暂未设破碎机。 (3)办公区未建成,目前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废水处理设施(30m2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4)1#沉淀池位于1#生产车间内南侧、紧邻生产设备一侧,容积4.5m3,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上结构,用于1#车间生产设备、车间地面及模具的清洗废水收集和沉淀预处理。 2#沉淀池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3#沉淀池位于洗车区一侧,容积为60m3,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结构,用于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和沉淀预处理。 (5)危废暂存间位于1#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10m2,用以暂存废油及包装桶。危废暂存间做好重点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或参照GB18598执行,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6)一般固废间位于紧邻1#生产线的原厂房内,建筑面积约15m2,主要用于养护废膜等暂存;废渣料、污泥、不合格品均收集暂存于碎石堆场,收尘灰清灰直接入水泥罐、粉煤灰罐内,作为原料回至生产线。 |
| 厂房外的碎石原料堆场和2#生产车间未建成,碎石暂存在1#生产车间内;1#生产车间暂未使用白泥、硅质渣,且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办公区未建成、隔油池和化粪池未建成,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危废间位置改变,由厂区西南侧调整至1#生产车间内;一般固废间位置改变,由厂区西南侧调整至紧邻1#生产线的原厂房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02 | 0.1785 | 0 | 0 | 0.01 | 0.01 | |
| 0 | 0.03 | 0.89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008 | 0.08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30m2化粪池 | 《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 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依托 | 达标 |
| 1 | 除尘设施 | 《**省水泥工业大气染物排放标准》 (DB51/2864-2021) | 水泥、粉煤灰罐除尘装置,移动式雾炮机 | 无组织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符合要求 | 厂界噪声 |
| 1 | ①重点防渗:包括三级沉淀池、 危废暂存间、油品储存及机修 间;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 Mb ≥6.0m,K≤1.0×10 -10cm/s 防 渗技术要求。 ②一般防渗:生产车间(除外 重点防渗区)、隔油池、化粪 池、成品砖晾干养护区、车辆 冲洗区、一般工业固废间、碎 石堆场;满足等效粘土防水层 Mb≥1.5m,K≤1.0×10 -7cm/s。 ③简单防渗:道路及其他。采 取一般混凝土硬化。 | ①重点防渗:1#沉淀池、3#沉 淀池、危废暂存间、油品储存 及机修间已建设;满足等效粘 土防渗层 Mb≥6.0m,K≤1.0 ×10 -10cm/s 防渗技术要求。 ②一般防渗:1#生产车间(除 外重点防渗区)、成品砖晾干 养护区、车辆冲洗区已建设; 满足 等效 粘土防 水层 Mb ≥ 1.5m,K≤1.0×10 -7cm/s。 ③简单防渗:道路及其他。采 取一般混凝土硬化。 |
| 1 | 危废间位于厂区西南侧、紧邻碎石仓 库侧。建筑面积约 15m2,用以 暂存废油及包装桶。危废暂存 间做好重点防渗措施,等效黏 土防渗层 Mb≥6.0m,K≤1× 10-10 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一般固废间位于厂区西南侧、紧邻碎石仓 库侧。建筑面积约 15m2,主要 用于养护废膜等暂存;废渣料、 污泥、不合格品均收集暂存于 碎石堆场,收尘灰清灰直接入 水泥罐、粉煤灰罐内,作为原 料回至生产线。 | 危废暂存间位于 1#生产车间 内,建筑面积约 10m2,用以暂 存废油及包装桶。危废暂存间 做好重点防渗措施,等效黏土 防渗层 Mb≥6.0m,K≤1× 10-10 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紧邻 1#生 产线的原厂房内,建筑面积约 15m2,主要用于养护废膜等暂 存;废渣料、污泥、不合格品 均收集暂存于碎石堆场,收尘 灰清灰直接入水泥罐、粉煤灰 罐内,作为原料回至生产线。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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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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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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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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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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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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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