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县老旧天然气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位于**市**县。
现变更为: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县老旧天然气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位于**地区**县。
2、原招标公告: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梦洁、宋卫娟 电话:152****9770
现变更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梦洁、宋卫娟 电话:0991-****331、181****1279
3、原招标公告:3.3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3 项类似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缺一不可)。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条款****公司,****公司指自取得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公司);标书代写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缺一不可)。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3.3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承担过 / 项类似业绩。
4、原招标公告:3.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现变更为:3.4财务要求:不要求
5、原招标公告:3.7其他要求:施工单位应配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匹配完善的相关人员,符合**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
现变更为:3.7其他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人员 符合**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其余内容详见澄清文件,现发出澄清说明,经发布后视为潜在投标人默认收到,并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并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