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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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投诉,经相关部门核实,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名称:****

(二)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99号中国视界A1幢21层

(三)中标金额:1360.92万元

(四)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360.92万元

(五)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72分

(六)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A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站/房)、B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站/房)、两分类果壳箱

品牌:中海环境、中海环境、中海环境

规格型号:ZH-FLTF-01、ZH-FLTF-02、ZH-GKX-02

数量:25个、60个、1200个

单价:72000元、45650元、970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伍万元整。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内环北路 93 号
联系方式:187****9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科技创新园智能路8号华业园5栋

联系方式:189****5209

项目联系人:王雪竹(采购人代表)、高成美(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7****9726(采购人代表)、189****5209(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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