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单位****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专项审计服务 |
| 选聘主体 | ****管理人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债务人情况 |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5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林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5744X7,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市**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88号,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包含: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有效期至2016年5月16日)。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资产负债概况 根据债务人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债务人资产总计102,814,168.80元,负债2,961,814.84元,所有者权益99,852,353.96元。 三、资料接管情况 1.工商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市统一代码IC证,公司章程。 2.财务资料 (1)财务报表:2011年-2013年的年度报表,2011年-2012年年度总账、明细账,2014年11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3年2月28日利润表; (2)会计凭证:2011年7月-2013年12月凭证共31本,记账凭证(2011年12月31日),调账说明(2011年12月31日); (3)银行账户:存款分户明细账;支票户明细(2011年7月1日);****3107转账明细1份;8个银行账户凭证共69份,具体为:账号为920********0006877,****银行****银行凭证4份;账号为310********007228,****银行九****银行凭证44份;账号为310********001928,****银行九****银行凭证2份;账号为500********8010028354,****银行****银行凭证11份;账号为170********4086,****文化宫****银行凭证1份;账号为310********24838906,****银行****银行凭证5份;账号为310********001026,****银行****银行凭证1份;账号为310********104208,****银行****银行凭证1份。 (4)评估审计报告:2011年-2013年审计报告各1份;资产评估报告书1份;2013年审计报告2份。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2025)渝87破申2号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1.银宁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 2.银宁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到位金额、未到位金额;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如果抽逃或出资不实的,确认抽逃或出资不实的出资人及相关责任人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3.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1日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银宁公司就其财产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重点审计受理破产日前一年内重大资产处置的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情况,还原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平性。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非正常减少的资产变现情况。 4.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银宁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5.银宁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效行为。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其在履行职务****公司,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 7.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配合管理人清产核资,如清理、****公司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详细审查每笔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内容、变化过程、期末余额等,并提供期末应收款项金额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收款单、对账函等,并整理款项相关资料提交给管理人;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8.核对银行流水,审查账外收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情况等。 9.往来函证过程中,****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实****公司收入。 10.配合管理人、本案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11.对重大交易及往来行为进行重点审计,如关联方的交易往来,****公司的交易往来,重大参选机构的审计等,分析判断交易往来的异常性。 12.****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管理混同、债权债务混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3.协助管理人及本案其他社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模拟清偿率,协助管理人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4.就审计工作向管理人、银宁公司、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回答相关问题。****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15.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16.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提供审计机构的其他专业服务。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参选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2.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审计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审计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审计费用。审计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参选机构****人民法院****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审计资质。 4.不存在《**破产法庭****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况。 5.参选****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冲突情况。 6.投标机构需完成过5件以上(含本数)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类的审计工作。 7.投标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低于5人。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中标机构应当公平、公正、高效、****公司管理人确定的工作目标,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
| 服务金额 | ¥1.0元至¥1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本次参与遴选的机构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以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选聘时间 | 2026-01-30 17: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事务所(186****1885)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银宁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招募公告.pdf |
202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