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25-1E-2井勘探工程

审批
河北-唐山-乐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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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6

项目名称 ****井勘探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附近海域:120°16′09.678″E、39°20′35.941″N,120°16′09.678″E、39°14′35.941″N,120°10′09.678″E、39°20′35.941″N,120°10′09.678″E、39°14′35.941″N,四点坐标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611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小刚
联系人 温宏雷 联系电话 022****0653
项目投资(万元) 40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 ****井位于渤海北部******县海域。该井设计井深3755米,工程钻探采用挑战者钻井平台或相当作业能力的钻井平台施工,平台在完成地质钻探目的后,转入永久性弃井作业,随后拖航至其他作业点。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硫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船舶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经过钻井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措施后通过钻井平台排放至海里
固废 环保措施:
1、非油层段钻屑(800立方米)、非油层钻井液(420立方米)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排海。2、将油层段钻屑、钻井液、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回收至专用垃圾箱,通过船舶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承诺:**** 刘小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小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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