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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6
| 项目名称 | 2026年寺坪镇甘沟村流岭组**山产业路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丹**甘沟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5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星儒 |
| 联系人 | 周斌斌 | 联系电话 | 133****0105 |
| 项目投资(万元) | 67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修复、硬化产业道路10公里。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会产生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该项目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弃土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地和道路建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业,包括砂石、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非建筑****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运****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填方的取土坑开挖后不应破坏周围地区的自然排水系统,以防造成水土流失弃土应防止对周围自然排水系统的污染和淤塞,避免不必要的占地和影响景观。 | ||
| 承诺:**** 李星儒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星儒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