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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20462K | 建设单位法人:朱淑霞 |
| 闫晓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大孟镇建滔路1号 |
| ****年产80万吨醋酸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4.489444 纬度: 37.184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5 |
| 邢环评〔202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20462K001P |
| 2025-0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452.29 |
| 4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20462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8MA09CDF52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3MA0CR63N9E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2025-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30 |
| 2025-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80万吨醋酸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万吨醋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兰炭、碳捕集装置捕集的二氧化碳及空分装置制备的氧气在气化炉内反应生产一氧化碳,设计一氧化碳产气量45000Nm3/h,采用低温甲醇洗法净化CO2和H2S。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上焦单元、造气单元、预净化单元、脱硫脱碳单元、压缩单元、CO分离单元、硫回收单元、造气污水回收单元;利用造气装置生产的一氧化碳和甲醇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合成醋酸,设计规模80万吨/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反应单元、精馏单元、轻组分回收单元、催化剂制备单元、中间罐区;项目采用低温精馏法制氧的空分工艺,设计制氧量12000Nm3/h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兰炭、碳捕集装置捕集的二氧化碳及空分装置制备的烟气在气化炉中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产气量为45000Nm3/h,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备料单元、造气单元、工艺水净化单元、预净化单元、脱硫脱碳单元、CO分离单元、硫回收单元;利用造气装置生产的一氧化碳和甲醇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合成醋酸,设计规模80万吨/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反应单元、精馏单元、轻组分回收单元、催化剂制备单元、中间罐区;项目采用低温精馏法制氧的空分工艺,设计制氧量12000Nm3/h |
| 本项目建成后对①备料工段**料增加助熔剂石灰石,灰分和助熔剂熔融化形成液态熔渣。②造气工段中将5台常压固定床熔渣气化炉(4用1备)变更为2台BGL碎煤熔渣气化炉(1用1备),在气化炉底增加天然气喷嘴,维持液态熔渣状态。③取消造气污水闭路循环系统(电捕焦油器、电除尘器、捕滴器不再建设),不再建设造气污水循环水池,新增工艺水处理工段分离气化和煤气冷却装置的气体冷凝水和再洗涤水,其中,清洁煤气水作为喷射煤气水再利用于气化和煤气冷却装置,焦油和轻油作为副产外售,酸性气体用于硫回收工序,氨气回收做氨水。④预净化工段中增加水洗塔和保护剂罐,进一步去除工艺气中水分、颗粒物、油类物质等。⑤脱硫脱碳工段中增加萃取塔和共沸塔分离工艺气分离罐的甲醇液中的轻油、硫化氢等物质,轻油作为副产外售,硫化氢送入硫回收工序。⑥醋酸工段中轻组分回收工序取消高压吸收塔,精馏工序增加丙酸精馏塔,对混酸进行精馏,分离其中丙酸作为产品外售,减少混酸的产生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生产废气污染防治。兰炭卸料筛分转运废气:在原料兰炭卸料处、筛分机和皮带受料及落料处设置密闭罩,废气经密闭罩收集,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外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硫酸储罐呼吸及装车废气和硫回收尾气:硫回收工序焚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硫酸储罐呼吸及装车废气一并经“双氧水洗涤+电除雾器”处理后,通过1根42m排气筒外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司承诺更严格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8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80mg/m3),硫酸雾须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工艺焚烧炉烟气:储罐呼吸废气(包括醋酸储罐、甲醇储罐、醋酸日罐、混酸储罐呼吸废气)、醋酸和混酸装车废气、醋酸装置吸收塔尾气、第一换热器闪蒸气及粗甲烷气、加焦机密封气经管道引入**工艺焚烧炉焚烧处理后,采用“SCR脱硝”净化处理(当焚烧炉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储罐呼吸废气送入现有火炬中焚烧处理),通过1根50m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中化工行业工业炉窑改造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公司承诺更严格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4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130mg/m3),甲醇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污水处理站和造气废水循环池池体密闭,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生物除臭+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甲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硫化氢、硫酸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氰化氢、酚类、苯并[a]芘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源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厂界达标。 2、加强生产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捕滴器捕集水和甲醇水分离塔分离水排入造气污水循环系统经“沉淀+生化冷却塔”处理后,回用于造气单元;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造气污水闭路循环排污水、除氧水装置排水、除盐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通过管道送入2#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酸碱中和+SBR+重力浓缩”)后再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工艺:“超滤+反渗透”)处理后中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中水处理部分浓水回用于冲渣和地面冲洗,剩余浓水和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通过现有排放口****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处理厂投运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加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防渗措施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建成后,①醋酸造气备料废气:兰炭料棚内4个受料坑三面密闭顶部设置集气罩、筛焦楼各转运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兰炭料仓和助熔剂料仓顶部设置尘管,各气垫式输送机风机排放口连接除尘管,以上废气连接至7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经检测,兰炭和石灰石卸料筛分转运废气中颗粒物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工艺废气焚烧炉烟气:工艺水膨胀气、水洗后的有机废气(中间罐区储罐呼吸废气、原料产品罐区储罐呼吸废气及装卸车废气)、CO分离工段分离气(全部粗甲烷气,部分闪蒸气)、醋酸吸收塔尾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水洗后,经管道引入工艺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SCR装置脱硝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外排;安装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经检测,工艺焚烧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中表5工艺加热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公司承诺更严格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40mg/m3),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③硫酸储罐呼吸及装车废气和硫回收尾气:硫酸储罐呼吸废气和装车废气经管道收集送入双氧水洗涤塔; CO分离工段部分闪蒸气排入硫回收焚烧炉作为燃料气,硫回收尾气经SCR脱硝+酸雾捕集器+双氧水洗涤+电除雾器+42m排气筒;安装二氧化硫自动监测。经检测,硫酸储罐呼吸及装车废气和硫回收尾气中颗粒物、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司承诺更严格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8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80mg/m3),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处理站废气中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 ④2#污水处理站不再建设,利****处理站,****处理站废气池体密闭+碱喷淋+生物滤池+除雾器+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经检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酚类化合物、氰化氢、苯并[a]芘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⑤原化验室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先增加环保设施并通过排气筒排放,化验制样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经检测,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⑥原化验室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先增加环保设施并通过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22m排气筒排放。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石油化学工业其他有机废气排放口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限值要求,去除效率不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限值要求(最低去除效率90%),去除效率不达标,故加测车间无组织; 无组织废气:厂区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甲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它企业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氰化氢、酚类、苯并[a]芘参照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 2、项目建成后,2#污水处理站和造气废水循环池不再建设,产生的废水依托****处理厂处理,本项目脱氨塔排水和甲醇水分离塔分离水经“调节池+二级破氰+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同经“水解酸化+多级A/O处理工艺”处理后送部分中水回用装置(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剩余废水通过现有排放口****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处理厂投运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废水监测结果,****处理站出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磷酸盐、硫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浓度、总氰化物、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乙醛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2及表3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经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 |
| ①兰炭转运距离变短,转运皮带变更为气垫式输送机且输送能力变大,兰炭转运时间由3000h/a减少至2000h/a。袋式除尘器数量由2台增加至7台,风量由60000m3/h增大至75000m3/h,排气筒数量由2根减少至1根,高度由15m增高至20m。②**火炬处理非正常状况下排气,不再依托现有火炬。③取消2#污水处理站和造气污水闭路循环系统,生产废水增加预处理单元,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全厂废水排放口和排放去向不变。④化验室制样废气原为无组织排放,现将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8m排气筒排放。⑤2#化验室废气原为无组织排放,现将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由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22m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报告书》计算结果,项目完成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4.406t/a、NH3-N:0.221t/a、颗粒物:8.727t/a、SO2:32.282t/a、NOx:89.882t/a、VOCs:9.507t/a。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0D:8.723t/a、NH3-N:0.653t/a、颗粒物:29.625t/a、SO2:103.746t/a、NOx:194.373t/a、VOCs:32.600t/a。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监测结果,经计算,本项目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9.858t/a、颗粒物3.143t/a、非甲烷总烃1.579t/a、COD9.490t/a、氨氮0.162t/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管理部门批复要求:二氧化硫32.282t/a、氮氧化物89.882t/a、颗粒物8.727t/a、非甲烷总烃9.507t/a;由于全厂****处理站,因此,本次废水核算总量控制指标为全厂废水总量,即:COD、氨氮满足全厂总量控制指标:COD12.320t/a、氨氮0.833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49 | 12.32 | 0 | 0 | 9.49 | 9.49 | |
| 0 | 0.162 | 0.833 | 0 | 0 | 0.162 | 0.16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103.098 | 0 | 0 | 0 | 0 | / |
| 0 | 9.858 | 173.725 | 0 | 0 | 9.858 | 9.858 | / |
| 0 | 3.143 | 34.292 | 0 | 0 | 3.143 | 3.143 | / |
| 0 | 1.579 | 88.852 | 0 | 0 | 1.579 | 1.579 | / |
| 1 | 捕滴器捕集水和甲醇水分离塔分离水排入造气污水循环系统经“沉淀+生化冷却塔”处理后,回用于造气单元;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造气污水循环排污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蒸汽系统排污水、地面冲洗水排入2#污水处理站,经“酸碱中和+SBR+重力浓缩”处理后送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后,中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中水处理部分浓水回用于冲渣和地面冲洗,剩余浓水和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通过现有排放口****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石油类、氨氮、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动植物油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氟化物、总有机碳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磷酸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 脱氨塔排水、甲醇水分离塔分离水经“调节池+二级破氰+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同经“水解酸化+多级A/O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送中水回用装置(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剩余废水通过现有排放口****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正常检测 |
| 1 | 兰炭卸料筛分转运废气:兰炭卸料处、筛分机和皮带受料及落料处设置密闭罩,废气经密闭罩收集,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外排 |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兰炭料棚内4个受料坑三面密闭顶部设置集气罩、筛焦楼各转运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兰炭料仓和助熔剂料仓顶部设置尘管,各气垫式输送机风机排放口连接除尘管,以上废气连接至7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 | 正常检测 | |
| 2 | 工艺废气焚烧炉烟气:醋酸中间罐、醋酸成品罐、甲醇原料罐、混酸罐呼吸废气、醋酸装车废气和醋酸装置尾气一同通过管道引入焚烧炉中焚烧处理后,经SCR脱硝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外排 | 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并同时满足《**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中化工行业工业炉窑改造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公司承诺更严格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4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130mg/m3),甲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工艺废气焚烧炉烟气:工艺水膨胀气、水洗后的有机废气(中间罐区储罐呼吸废气、原料产品罐区储罐呼吸废气及装卸车废气)、CO分离工段分离气(全部粗甲烷气,部分闪蒸气)、醋酸装置废气、水洗后的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引入工艺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SCR装置脱硝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外排。 | 正常检测 | |
| 3 | 硫酸储罐呼吸及装车废气和硫回收尾气:硫酸储罐呼吸废气和装车废气经管道收集送入双氧水洗涤塔;硫回收尾气经SCR脱硝+酸雾捕集器+双氧水洗涤+电除雾器+42m排气筒 | 颗粒物、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司承诺更严格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8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80mg/m3),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硫酸储罐呼吸及装车废气和硫回收尾气:硫酸储罐呼吸废气和装车废气经管道收集送入双氧水洗涤塔;CO分离工段部分闪蒸气排入硫回收焚烧炉作为燃料气,硫回收尾气经SCR脱硝+酸雾捕集器+双氧水洗涤+电除雾器+42m排气筒 | 正常检测 | |
| 4 | 2#污水处理站及造气污水回用废气:水喷淋+生物除臭+除雾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 | 造气污水闭路循环系统排污水和捕滴器捕集水不再产生,造气污水闭路循环系统和2#污水处理站不再建设,新增有机废气水洗罐排污水和脱氨塔排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池密闭,池体上方废气经收集后经“碱洗+生物滤池+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 正常检测 | |
| 5 | 非正常工况废气处理:造气炉开停车排放气、一氧化碳压缩机开停车排放气、醋酸装置一般和极端应急排放尾气送入现有火炬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非正常工况废气处理:造气炉开停车排放气、一氧化碳压缩机开停车排放气、醋酸装置一般和极端应急排放尾气送入**火炬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 正常检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 | 正常检测 |
| 1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进行防渗建设。 | 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进行防渗建设。 |
| 1 |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混酸暂存于混酸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一座占地900m2渣棚;废水站设置一座面积为100m2的污泥暂存间;其他废物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库。 | 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混酸暂存于醋酸装置区混酸罐内,焦油暂存于焦油罐和轻油罐,****处理站污泥暂存于污泥间;一般固废暂存于气膜库;渣棚不再建设,在兰炭料棚中划分炉渣暂存区。 |
| 1 | ****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拟建工程利用原有工业用地,不改变土地原有使用功能,且占地范围内无野生动植物,因此拟建工程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拟建工程利用原有工业用地,不改变土地原有使用功能,且占地范围内无野生动植物,因此拟建工程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1 | 储罐区设置围堰、防火堤,围堰内设物料收集设施。储罐区地面严格防渗,四周设围堰,确保事故情况下物料不会溢流进入厂区;贮罐设置液位报警装置,并与进料关闭装置联锁;罐区、生产装置区设防雷接地装置;罐区、生产装置区与周围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罐区、生产装置区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气体检测报警仪等;在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场所张贴安全标识;加强环境风险和安全的培训与教育;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储罐区设置围堰、防火堤,围堰内设物料收集设施。储罐区地面严格防渗,四周设围堰,确保事故情况下物料不会溢流进入厂区;贮罐设置液位报警装置,并与进料关闭装置联锁;罐区、生产装置区设防雷接地装置;罐区、生产装置区与周围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罐区、生产装置区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气体检测报警仪等;在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场所张贴安全标识;加强环境风险和安全的培训与教育;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发生变化,2#污水处理站和造气污水闭路循环系统排污水未建设,****处理站,脱氨塔排水和甲醇水分离塔分离水经“调节池+二级破氰+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预处理后,和其他废水经“水解酸化+多级A/O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送中水回用装置(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剩余部分外排,经检测废水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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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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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滔公司生产与储存装置区密封点检测与修复工程;内****公司煤炭堆场棚化项目;内****公司关停;******公司VOCs治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公司水泥窑脱硝改造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政府出具了关于****年产80万吨醋酸项目现役源减排的承诺,并经调查,内****公司煤炭堆场棚化项目于2022年12月已建设完成;内****公司于2022年底已关停;******公司VOCs治理2022年1月已建设完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2022年12月底已完成;****公司水泥窑脱硝改造项目于2023年5月已建设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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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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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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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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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