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三门县亭旁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三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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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亭旁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6 12:0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海游街道、亭旁镇,主要通过建设近自然生态湿地针对亭旁溪流域干流及支流**进行水质净化处理,同时通过生态缓冲带拦截净化亭旁溪流域沿岸的村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工业污染,针对地表径流污染进行深度净化拦截,保障亭旁溪河道水质,****水厂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及**湾入海水质优良。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亭旁溪流域及其干支流,建设内容包括近自然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和河道沿岸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其中建设生态湿地25219m2,建设生态缓冲带108665m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及车辆运输废气、河滩开挖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等。本工程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区域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需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如洒水、密封运输,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可有效减缓或降低施工期扬尘影响。施工机械运行及车辆运输废气产生量较小,此类燃油废气系无组织流动性排放,经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边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河滩开挖过产生的少量恶臭通过全流程针对性管控恶臭能够实现恶臭气体排放量较小。因此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基坑排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设置导流沟和隔油沉淀池,收集冲洗废水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均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设置沉砂池,收集处理基坑排水(采用预埋的排水管或采用抽水泵将围堰内的进水抽干),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均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设置的移动厕所,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厂。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土石方余方、沉砂池沉渣、隔油池油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若不****公司处置;土石方余方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余方处理措施执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油泥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沉砂池沉渣送至建筑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在于引起河道悬浮物浓度增加,对工程河道沿线的浮游生物和高等水生植物产生不利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对鱼类的影响。

营运期:无废气、废水产生,会有定期收割的植被残体和日常清理垃圾产生,但经收集处置对环境无影响。本项目为水生态修复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工程,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施工营地设置的移动厕所,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厂;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需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如洒水、密封运输,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可有效减缓或降低施工期扬尘影响;选择优质低噪声设备,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好相关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在做好对水气声固废等污染控制及施工管理的前提下,工程对区域水生生物的影响可以接受,不会对区域河道生物**多样性及其稳定性带来影响。

营运期:工程建成后,加强河道日常保洁,及时清理打捞河面漂浮物,****处理站,保持河道清洁。定期收割植物残体,分类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化利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项目施工期对亭旁溪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不会对区域河道生物**多样性及其稳定性带来影响,营运期能够保障亭旁溪河道水质,有利于水生态环境。本项目基本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科 电话:0576-****8811

地址:**省**市**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 邮编:317100

2、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俞工 电话:0576-****1056 传真:0576-****1031

邮箱:****50952@qq.com 地址:****开发区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邮编:318000

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电话:0576-****9793 地址:**区****路108号

****项目审批科 电话:0576-****6206 地址:****政府****中心环保窗口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10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

信息发布日: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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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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