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新场镇余俊超陶瓷原料堆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四川-乐山-夹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县新场镇余俊超陶瓷原料堆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县新场镇余俊超陶瓷原料堆场地块位于夹****社区3社,地块面积为4065.08m2(合计6.0976亩),地块中心坐标为103.629167°E,29.822933° N。根据现场调查和人员访谈,地块2018****基地和农用地;2018年6月,余俊超与夹****社区3社村民李汇签订协议,租赁其土地作为弃土、煤渣堆场使用;2019年6月,双方补签土地流转协议,余俊超收购弃土(来自周边项目建设产生的弃土)和煤渣进行销售,将此地作为中转暂存点;2024年9-10月,******公司(以下简称“宏来源”****陶瓷厂固体废物(主要有盛装了釉料的废编织袋,检修更换的报废传动皮带,安装湿电除尘器产生的建渣、弃土,清理雨水沟、雨水池产生的淤泥等,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4年底,本地块停止堆放固体废物,并开始逐步清除场地内残留废弃物。目前地块内弃土、煤渣以及填埋物已全部清除,弃土和煤渣堆场利用场地内土壤进行土地平整,填埋区未覆土平整、目前该区域已复绿;地块内无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残留。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43号):“结合地块利用规划,选用对应的土壤评价标准,分析评价检测结果。未明确规划的,依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选择评价标准。”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第一类用地的,适用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为第二类用地的,适用表1和表2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规划用途不明确的,适用表1和表2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局出具的关于本地块土地规划的情况说明,本地块目前暂无规划。同时根据**华****公司出具的关于本地块土地利用性质现状的测绘结果可知,本地块现状****基地、林地、水田、旱地以及草地。因此,现状用途为宅地基的土壤点位按照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标准进行评价,对照点以及位于林地、水田、旱地以及草地的土壤点位按照农用地土壤标准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9组,土壤样品中TR05~TR07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TR01~TR04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以及《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试行)》中农用地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调查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含1个上游对照点),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本地块地下水样品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Ⅳ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中土壤指标均未超标、地下水指标均未超标,该地块不列入污染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详细调查。该地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并可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