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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世悦兰庭项目2026年年度企策划服务项目
2026-0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悦兰庭项目2026年年度企策划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集团网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大道东、科甲**、观山路西、世纪大道北侧地块 2.2土地情况说明及项目简介: 世悦兰庭项目位于**省**市**大道东、科甲**、观山路西、世纪大道 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R22) 用地面积:80280㎡ 容积率:≥1.65,<1.8 建筑密度:≤27% 控制高度:≤60m 绿地率:≥30% 2.3服务内容: 聚焦项目2026年年度的推广策略、交付后的高端圈层维系、社群运营策略等。 ①、项推广全程策划方案及运用推广,含但不限于平面广告设计、视频类创意等; ②、2026年世悦项目价值塑造,营销推广思路、各阶段推广计划、价值点综合提炼; ③、各项宣传媒介及物料的创意、项目VI的设计与运用、画面创意设计; ④、针对项目节点和产品,分阶段推广思路,兼顾全盘营销的形象调性; ⑤、项目推广全程视频脚本和其他广告创意(注:建模渲染类影视制作费用另计),针对当前市场环境,提供新媒体传播策略方案,配合项目推广节点进行视频脚本及内容创作; ⑥、各类活动的创意建议(注:活动执行费用另计); ⑦、公众号的推广,包括但不限于文案编写、画面设计; ⑧、上述所有创意或设计的执行,必须对其制作品质和执行效率及出街风险把控履行监控职能。 ⑨、世悦实景现房价值梳理、建立及输出。 除以上内容、任务外,凡与世悦兰庭项目企策划营销推广有关的相关策略、平面设计及视频创意均属于中标单位工作任务,重要节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员驻场。 2.4招标控制价:总价最高限价为22.8万元;单月月费最高限价为3.8万元/月。 2.5服务期限要求:6个月(预计2026年2月-2026年7月),具体服务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营销企策划服务能力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任何不良记录与法律纠纷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过1家合同金额18万元/年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年度营销全程策划服务项目,此项需提供合同(合同中需业主加盖公章)(盖章件复印件)。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 30 日17时00分前(**时间)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报名时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开标现场发生的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由中标单位一并支付。标书代写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必须于2026年2月 3日9时30分以前(**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开标时间 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6年2月 3日9时30分(**时间); 2、开标地点:**市崇文路1****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线下纸质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沈工 电话:133****5683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地址:**市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8楼 联系人:任工 电话:188****5135 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