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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MAE00YJP06 | 建设单位法人:陈双喜 |
| 陈双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省**市**区海澄镇屿上村沉屿457号车间1室 |
| ****肉制品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3-C1353-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海澄镇屿上村沉屿457号车间1室 |
| 经度:117.837500 纬度: 24.420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8 |
| 漳**环评审〔2025〕表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E00YJP06001X |
| 2025-0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1MAE00YJP0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81MAE00YJP06 | 验收监测单位:**恒信****公司 |
| 913********3134947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365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肉松制品200吨、肉干制品1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肉松制品200吨、肉干制品1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材料选择:肉松加工采用熟鸡肉,肉干采用生鸡肉,均为速冻合格产品。 ①肉松制品工艺:将鸡肉(熟)进行焯水退冰,再进行切小块,放置炒松机进行炒松,再将配料及炒松好的肉松进去滚筒炒锅二次翻炒,炒制水分蒸发约为55%后自然放凉分装后装箱。 ②肉干制品工艺:将鸡肉(生)进行焯水退冰,再进行切片,配料配好涂抹均匀进入烤房进行烤熟,再进行烘烤成干后(脱水率约为60%)自然放凉分装后装箱。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选择:肉松加工采用熟鸡肉,肉干采用生鸡肉,均为速冻合格产品。 ①肉松制品工艺:将鸡肉(熟)进行焯水退冰,再进行切小块,放置炒松机进行炒松,再将配料及炒松好的肉松进去滚筒炒锅二次翻炒,炒制水分蒸发约为55%后自然放凉分装后装箱。 ②肉干制品工艺:将鸡肉(生)进行焯水退冰,再进行切片,配料配好涂抹均匀进入烤房进行烤熟,再进行烘烤成干后(脱水率约为60%)自然放凉分装后装箱。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确保排放的各种大气污染物满足有关排放标准。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厂内应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要求,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有效预防和减少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 你公司应依法进行排污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生产。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肉制品加工一级标准。 声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 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报告表测算和所获取的主要污染物指标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你单位应在排污之前申购所需排污权指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燃天然气产生的燃料废气通过车间自然逸散,无组织排放至环境空气中;项目肉松炒制工序油烟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后引至顶楼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自建污水站散发的恶臭无组织排放,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污泥及时清理外运,****处理站恶臭产生;项目各种大气污染物满足有关排放标准。 项目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车间一般固废暂存点,项目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加设隔音垫、合理安排车间布局、车间适当封闭、墙壁隔音、定期检查维修设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要求,厂区地面全部水泥硬化,同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有效预防和减少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 项目于2025年02月0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肉制品加工一级标准。 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新标准。 项目已****交易中心取得污染物指标排污权,分别为氮氧化物0.0094t/a,二氧化硫0.002t/a,化学需氧量0.067t/a,氨氮0.013t/a。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符合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84 | 0 | 0 | 0 | 0.084 | 0.084 | |
| 0 | 0.0365 | 0.067 | 0 | 0 | 0.036 | 0.036 | |
| 0 | 0.0023 | 0.013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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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肉制品加工一级标准 | 项目鸡肉焯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板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目前职工30人,无人住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厂区北侧配套建设一套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日处理废水能力为15t/d,能满足本项目每日产生的废水的净化处理,项****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由企业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溪“一条龙”,最终汇入九**南港。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综合去除率为98.4%,其中排放浓度为8.0-8.2、CODCr最大排放浓度为65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24.4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3.910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0.07mg/L,排放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肉制品加工一级标准(pH6.0~8.5、CODCr≤80mg/L、BOD5≤25mg/L、SS≤60mg/L、氨氮≤15mg/L、动植物油≤15mg/L)。 |
|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油烟排放标准 | 项目肉松炒制工序油烟废气,通过在炒松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挥发出来的油烟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顶楼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 | 项目油烟废气排放口平均基准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4mg/m3,排放速率0.0014kg/h,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油烟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 |
| 2 | 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0.4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0.12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新扩改建限值(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20无量纲) | 项目煮肉锅以天然气为能源进行供热,产生的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通过车间自然逸散,无组织排放至环境空气中;项目自建污水站散发的恶臭无组织排放,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污泥及时清理外运,****处理站恶臭产生; |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60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20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12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6无量纲,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为0.005mg/m3,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0.102mg/m3,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0.4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0.12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新扩改建限值(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20无量纲)。 |
| 1 | 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2类昼间≤60dB(A) |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拉丝机、切片机、炒松机、炒肉机封口机等各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降噪措施是采取基础减震、加设隔音垫、合理安排车间布局、车间适当封闭、墙壁隔音、定期检查维修设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为57-5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2类昼间≤60dB(A)。 |
| 1 | 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厂内应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废: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处理站污泥、油烟净化器废油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残次品、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存放区,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利用;自建污水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污车抽走清运;油烟净化器废油定期清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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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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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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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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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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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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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