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为保障项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文住建房〔2012〕115号)文件规定,现将解除**景秀家园B区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通告如下:
**景秀家园B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社区东大门大街旁,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50450.25㎡(约75.68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15.49%,绿地率35.42%;规划**10栋12个单元共1031户住宅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98127.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8148.06㎡,地下建筑面积49979.26㎡;商业建筑面积4184.75㎡,住宅面积146012.01㎡,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景秀家园A区”(包含1#、2#、3#、5#、6#、7#号楼),“景秀家园B区”(包含8#、9#、10#、11#号楼),项目由富****公司开发,施工单位为:****;设计单位:****公司,监理单位:******公司,勘察单位:核工业**第二****公司。
项目B区共开设2个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其中:****银行****公司富**支行,监管账户为240********015208,预售许可证号为(预许云字〔2024〕486号);****银行****公司**支行,监管账户为530********600001274,预售许可证号为(预许云字〔2024〕63号)。项目于2026年1月4日竣工验收并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取得了《**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号2026-01-01号),已完成项目房源的不动产权证办理(云2026富**不动产权第****108号)、(云2026富**不动产权第****111号)、(云2026富**不动产权第****118号)(云2026富**不动产权第****097号),同时,项目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公司,勘察单位核工业**第二****公司等四方责任主体均出具了项目资金结清证明材料,项目施工单位****出具了全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符合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条件,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公司账户的监管。
如对解除账户存在异议,请于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房地产管理股反映。电话:0876-****075、****09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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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