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附一院**(****)需对1号楼2012年3月1日之前登记注册且尚未进行过安全状况评估的12台梯实施安全状况评估。
一、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期内资质: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最近一次被**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标书代写
(3)最近一次被**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包含电梯检验或者电梯检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在省****管理局通告的评估机构范围内。
二、比选内容
1.报价单位按照我院提供的电梯基础资料,分项载明各电梯评估服务的单台价格及总价,同时电梯评估按照实际发生的评估服务台数进行结算。
2.中标人开展工作时,应按照《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DB34∕T2496-2024)要求进行,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中标人在工作中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并协助消除隐患;不得擅自公开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现场评估应由注册在中标人单位的具备电梯检验师资格的检验人员实施,且人数不少于3人,评估完成后逐台出具评估报告。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承担项目评估报告的批准签字工作。
3.1号楼12电梯评估工作结束后,要保证被评估的电梯正常运行,如因评估方所造成的电梯配件损坏,由评估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4.评估过程要求:电梯安全技术评估的程序、内容、方式以及风险等级评定、降低风险措施、综合结论的判定原则、安全检查及安全评估报告等应符合《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DB34∕T2496-2024)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5.评估公司严格执行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成交供应商需对被评估的每台电梯出具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安全评估报告。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各一份):
(1)参选人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所涉及的相关资质证书。
(3)其他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公司相关资质文件、电梯安全评估业绩等资料,以上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采购人将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企业的实力、信誉、专业程度、注册资金状况等综合选定合格报名单位,对未通过报名的单位不解释原因。
四、最高控制价:0.4万元/台;4.8万元/12台。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加班费、通讯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合同期限:合同签订日开始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并在7日内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 2026年1月28日
2.报名地点:****行政楼201(**市环湖东路107号)
联 系 人:朱 工 电 话:0551-****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