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何亚娣临时改变房屋用途进行批后公布。
许可事项:临时改变房屋用途
单位(个人):何亚娣
建设位置:衢山镇人民路215号
改变内容:建筑面积72.7M2(一层),建筑使用用途由住宅改商业(餐饮)。
改变期限:3年
决定书编号:****
联系电话: ****211
联系地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