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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厅关于明确过渡期**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6〕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公司**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规划局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泽宏
联系电话:0563--****917
2026年1月26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编制单位 | 审查情况 |
| 1 | ******公司**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生态修复方案 | ******公司 | **** | 通过 |
附件:
1.******公司**县青岭石灰石**鼻家山石灰石矿**生态修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