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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19〕第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由****对“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征收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征收土地
二、项目概况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建设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使用)土地位于清原镇马前寨村、**村、长山堡村、镇东村、镇西村、中寨子村、国有清****林场、****水务局,共计44.8556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详见当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0966
传 真:024-****8620 E - mail:****@163.com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次土地征收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本项目利益相关者对有关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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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