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新潭镇长源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潭镇长源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581.66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潭镇长源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采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坪拆除及硬化恢复约2660平方米,供水管网铺设DN100球墨铸铁管1590米,DN50镀锌涂塑管1610米,DN65镀锌涂塑管326米,DN50PE管2305米,DN32PE管3275米,DN25PE管600米,DN15无线远传智能水表295组,砖砌圆形DN250阀门井59座,一体化二次加压供水设备一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潭镇长源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采购项目专业性较强,具体表现为:
1、涉及用水安全。本项目主要位于长源村上托山、下托山、山后组,供水镀锌管道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给村民用水造成困扰,同时涉及居民用水安全。
2、涉及供水设备选择。本项目涉及供水系统设备选择,需考虑满足用水需求的同时又不对周边市政供水服务压力产生影响,需熟悉周边用水情况且具有供水设备选择经验。
3、涉及后续管理。市政供水设施建成后须移交供水企业维护管理,同时供水系统正式运营后需有专人运维,做到定期巡检,定期清洗,定期检测。同时,一旦出现用水问题,需有专业人员及时响应。
综合上述情况,须选择一家集供水设计、施工、运维专业能力等为一体的单位实施该项目。********中心**唯一供水企业,中心**供水管网均由其负责设计、施工及运维,熟悉管网情况。
鉴于项目的特殊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考虑到供水、运维等问题,适宜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滨**路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26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新潭镇碧阳路7号
联系电话:0559-****113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开发区财政 汪女士
联系地址:**区梅林大道50号
联系电话:0559-****257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李工
联系地址:**市**区新潭镇新潭故里4栋11楼1107室
联系电话:0559-****80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