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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开资规告字[2026]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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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块 |
4159平方米(其中区块一559平方米、区块二3600平方米) |
区块二:1.3≤容积率≤2.5 |
区块二:≤60% |
区块一:≥80%;区块二:≥20% |
区块一:防护绿地(1402);区块二:零售商业用地(090101)、餐饮用地(090103)、旅馆用地(09010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
防护绿地50年、商业40年 |
410 |
123 |
| 备注:****旅馆部分容积率面积:≥2700平方米、零售商业部分容积率面积:≤490平方米、餐饮部分容积率面积:≤650平方米、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部分容积率面积:≤1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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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一)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
(二)建设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后六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竣工。
(三)出让价款缴纳: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内缴清(缴款截止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凡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非**县的法人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土地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
**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24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16:00);标书代写
拍卖时间:2026年2月25日9:00;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相关文件。拍卖出让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联系地址:****(**县**南路2****中心7楼);
联系人:利用科
咨询电话:0570-****5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八、申请人须按照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旅馆用地、餐饮用地不得分割销售。
十、地块其他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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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