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22644E/202601-00005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1-26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2026-01-26 | 废止时间:暂无 | |
|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年加工8000tPP、PE、EPS、EPE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加工8000tPP、PE、EPS、EPE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8000tPP、PE、EPS、EPE塑料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高店镇梧桐路与石榴路**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碧波****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高店镇梧桐路与石榴路**的自有厂房,占地面积约6786.87m2。同时购置破碎机、挤出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8000tPP、PE、EPS、EPE塑料的生产规模。项目****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施工期: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高店镇梧桐路与石榴路**,****自有厂房,目前厂房已建成,仅在厂区内增加设备,主体工程无土方开挖、结构、装饰等施工期作业,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施工单位需认真制定和落实工程施工期应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从略。运营期:(1)大气环境: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位于地面的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挤出造粒工序位于密闭空间内,有机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位于地面的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相关要求。 (3)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废水每年更换一次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按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庙东支渠,最终排入**。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编织袋、废过滤网、滤网、废边角料、布袋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废纸、编****公司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的粉尘、废过滤网、滤网委托合法合规、有能力的利用、处置单位或收运单位定期进行收集利用处置,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齿轮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冷却循环废水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等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0917 |
| 传真: | 0551-****0917 | 通讯地址: | ****中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