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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本项目用于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A1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工程局****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工程款于本次谈判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A1标位于******县,主干线总长13.3公里,涉及建城镇、宝珠镇,由****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计划施工总工期为84个月。2030年8月30日正式完工。建设内容:包含水源工程和西高干线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1站1井4洞段,1****泵站,1井为调压井,4洞段为地心隧洞、宝珠明挖埋管段区间、宝珠隧洞、**隧洞,以及施工支洞、检修道路、****泵站、排涝泵站、鱼类增殖站、管理区等建筑物。
2、采购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QD32/5t ,Lk=9.8m,主钩42kW,副钩13kW,大车8.5kW.小车6.3kW;380VAC,配P43型轨道,轨道长约50m。 |
台 |
1 |
|
| 2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起重量:2t 跨度3m 起升4.2+0.4x2kW桥机重约2t380VAC 配32a工字钢轨道 |
台 |
1 |
3、交货时间:2026年3月30日。
4、交货地点:**省**市**县。
5、质量要求:满足对应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格书。
6、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本次采购为一票制结算,税率为13%,若报价税率不同,以税前价进行评审。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8、本采购由****工程局****分局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9、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禁入期间不得参与其准入机构层级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可重新申报;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或被国家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起重机应来自以下品牌:**重工、**卫华重型机械、**大起重机、**华新起重机、**江河机电装备,若采用明示品牌外的其他同档次产品,需在开标前通过本项目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公司)审核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审核批准文件的扫描件。标书代写
2、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人需提供近3年具有与本次询比价产品相同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需提供如下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清单复印件(合同设备名称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
4、****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n)》失信黑名单。 |
| 2 |
****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3 |
****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4 |
****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采购为平台全流程,请响应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响应文件的递交”,****采购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中国电**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bid.****.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1月26日16:00至2026年01月30日17:00(**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2日09:30前(**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全程在线开展,招标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等流程须各招标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招标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招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招标失败,将由招标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税率不同按税前价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全部进入后续谈判工作。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并仅对经详评的前5名响应人开展后续谈判。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及后续谈判。
5、采购机构将保留对响应人最后选择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index)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 购 单 位:****工程局****分局
地 址:**省**市**区**西路56号
需 求 单 位: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A1标项目经理部安装工区
联 系 人:黄先生(商务)
电 话:173****8575
联 系 人:何云翀(技术)
电 话:138****4926
九、监督机构监督机构: ****工程局****分局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5582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2.2 |
响应人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17时00分前 |
| 2.3 |
采购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17时00分前 |
| 3.3 |
报价 |
1、响应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指导安装、调试、验收等各项费用。 3、报价方式采用固定价模式。 4、供应期规定: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5、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若合同执****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
| 3.4.1 |
谈判有效期 |
120天,谈判截止之日起计算。 |
| 3.5.1 |
谈判担保 |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0.5万元整(伍仟元整)。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上午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邮寄地址如下: 邮寄地址:**省**市**区**西路56号 收件人:黄先生 邮寄联系电话:173****8575 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阳光采购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响应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5、保证金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 |
| 3.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份数 |
全流程:使用投标管家上传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 |
|
| 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人应使用“中国电建投标管家”工具软件下载响应文件格式,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模块,导入响应文件电子版。被导入文件的格式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辑。被导入文件应是word文本或图片格式,若需导入多个图片的,响应人应将图片复制到单个word文本后进行导入。 2、是否需要绑定评审指标:否。 3、经济标:响应人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中报价表格式编辑报价表,并以可编辑word格式在“添加报价附件”中上传。 4、合成签章: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指定位置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
|
| 4.2 |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
谈判时间:第一轮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响应文件提交时间逆顺序集中通知各响应人谈判时间,每次一对一谈判时间为45分钟。 谈判地点:远程线上谈判(腾讯 、小鱼视频等方式,具体以通知为准)。 谈判人员:参加谈判人员必须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
| 4.3 |
谈判步骤 |
1、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2、第一轮报价由采购机构集中解密,报价结果不向所有响应人公布。 3、第二轮报价由各响应人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提供二次密闭报价,报价结果向所有响应人公布。 |
| 4.4 |
评价原则和方法 |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采购机构将保留对报价人最后选择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
| 4.5 |
谈判记录 |
采购单位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流程择优选定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1-2名成交候选人。 |
| 5.1 |
合同授予 |
在被推荐的从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应把合同授予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授予合同。 |
| 5.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见合同专用条款。 |
| 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次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自理。
2、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
| 章号 |
名称 |
| 一 |
谈判邀请书 |
| 二 |
谈判响应人须知 |
| 三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四 |
响应文件格式 |
| 五 |
技术文件 |
响应人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index)向采购人提出。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index)进行修改。
3、响应文件的编制3.1 响应文件的构成:(1)应包括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报价表
5)响应人信息
6)类似业绩资料
7)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8)商务偏差表
9)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10)技术偏差表
11)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2)需外购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13)附表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1)“响应人信息”应附谈判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报价(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增值税等。
(2)响应人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设备)或美元、欧元(进口设备)。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6)对于响应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谈判响应报价总价中。
3.4 谈判有效期3.4.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90天。
3.4.2在谈判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5 谈判保证金3.5.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
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响应人退还谈判保证金。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人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证明设备及服务合格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参数要求的运输设备,响应人必须提供所投入服务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1)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8 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人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响应人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和澄清(1****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3)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响应人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报价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4.2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1)采购机构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要求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参加谈判人员必须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3 谈判步骤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一)第一轮报价
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集中解密,对谈判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进行记录,第一轮报价不向所有响应人公布。
采购机构集中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谈判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进行记录,第一轮报价不向所有响应人公布。
(二)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响应人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三)与响应人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按照响应人报价逆顺序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告知响应人第二轮报价开启时间和截止时间。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四)第二轮报价
谈判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启第二轮报价,各响应人应在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二次密闭报价(提交第二轮报价时,应将盖章版分项报价表作为附件同步上传)。本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向所有响应人公布。
谈判小组现场通知开启第二轮报价,各响应人应在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二次密闭报价(签字盖章确认)。本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向所有响应人公布。
4.4 评价原则和方法(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5 谈判记录(1****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
(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响应人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响应人:
(1)响应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3)若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在供应过程中未完全履行合同、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以在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人。
(4)采购人对谈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5.4 履约保函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6、纪律和监督(1)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公司采购工作,****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税率不同按照税前价评审)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小组****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公司招标采购机构备案。
2.4****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小组,****小组服务。
3.2****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两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成交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设备”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设备。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建设项目”指响应人须知中所指的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8“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天”指日历天。
1.10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标准和适用性2.1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应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知识产权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联络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设备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计划和报告6.1在成交合同签署后,卖方即按照订货明细表安排生产。
6.2卖方应在投标承诺的原则下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每隔15天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检验、测试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设备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设备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8.包装和标记8.1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设备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运输和保险9.1卖方负责办理设备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设备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设备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设备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9.4卖方应在设备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10.验收10.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10.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购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10.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10.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购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10.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10.4 在第10.2项和第10.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0.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11.技术服务11.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11.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11.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11.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12.备品备件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2.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3.合同结算和付款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凭据向买方结算货款。
13.2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卖方支付价款。
14.保证14.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
14.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设备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4.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14.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设备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4.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15.质量保证15.1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负责。
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15.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
15.4卖方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15.5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15.5.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15.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得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15.5.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15.5.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俗成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15.5.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6.变更及合同修改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6.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6.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
16.5买方要求调整设备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7.分包、转包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
18.索赔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设备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设备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设备,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所更换或修复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8.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9.误期赔偿费19.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2除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设备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若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20.终止合同20.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0.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的约定同意**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
20.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0.2 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20.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设备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履约保证金21.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设备交货时间**,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
22.不可抗力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3.税费23.1按中华人民**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4.争议的解决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结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26.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2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证金。
27.其他27.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专用合同条款说明:以下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1.定义补充:
1.5 买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补充:
1.6卖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5.联络补充:
5.4买方收货联系人:李龙,联系电话:183****8814,负责设备的到货验收。
10.验收增加:
10.6
(1)设备到场后,收货方根据设备配置清单和配件清单予以验收。设备调试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经调试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自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记录》上签字起,视为设备初验合格。设备初验合格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
(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及时按卖方提供的销售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确认对设备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出厂的标准。
(3)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后,由买卖双方对设备进行运转检测。自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记录》上签字起,视为设备初验合格。运转调试完成5个工作日后,买方若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初验合格。
10.7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10.8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10.9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
11.技术服务补充:
11.1设备到场,应要求生产厂家提供以下资料:
(1)设备说明书;
(2)设备合格证;
以上随机资料及电子版到货时提交给收货人。
11.2设备到场,应要求生产厂家派遣1名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不单独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范围如下:
(1)员工培训;
(2)设备安装指导;
12.备品备件补充:
12.2备品配件、专用工器具清单如下: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备品配件 |
||||
| 1.1 |
制动器刹车片 |
台套 |
1 |
||
| 1.2 |
接触器 |
台套 |
1 |
||
| 1.3 |
断路器 |
台套 |
1 |
||
| 1.4 |
空开 |
台套 |
1 |
||
| 1.5 |
照明灯 |
台套 |
1 |
||
| 1.6 |
PLC |
台套 |
1 |
||
| 1.7 |
各类型开关 |
台套 |
1 |
||
| 1.8 |
各类限位装置 |
台套 |
1 |
||
| 1.9 |
离合器易损件 |
台套 |
1 |
||
| 1.10 |
各类型熔断器 |
台套 |
1 |
||
| 1.11 |
各类型模块 |
台套 |
1 |
||
| 1.12 |
遥控器(含接收设备) |
台套 |
1 |
||
| 2 |
专用工器具 |
||||
| 2.1 |
力矩扳手 |
1套 |
|||
| 2.2 |
油枪 |
2只 |
|||
| 2.3 |
PLC编程电缆 |
1台套 |
|||
| 2.4 |
电工工具 |
1套 |
|||
补充:
13.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13.1.1已交货且未结算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27条。
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
13.1.2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5********827469M
地址:**市**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电话:028-****7087
开户行:****银行****公司**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开票6位代码:5MEY7P
13.1.3经收货方签字盖章的《设备验收记录》。
13.1.4结算价格采用固定价。
13.2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13.2.1****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及融信等方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融信等方式开具额度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产生的利息由卖方负责支付。
到货结算款70%。在卖方提供交货清单且买方确认签字验收资料,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结算书,全额发票,等额收据后30日内支付。
安装验收款25%。安装验收完成(各方验收文件上签署时间),买方收到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结算书、等额收据后30日内支付。
质保金5%。待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到期后买方收到卖方质保金支付申请、等额收据后30日内无息支付。
14.保证补充:
14.3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起计算。
15.质量保证补充:
15.1卖方所销售的合同设备生产厂家为: 。
15.2供应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应符合经买方指定接收设备的使用单位和卖方所销****制造厂双方确认的图纸及技术的要求,交货时双方共同按技术参数要求及本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15.3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买方函件说明情况,卖方如有疑义,可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尽快予以处理。
21.履约保证金补充:
21.1合同签订时,卖方必须提供合同总价3%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4.争议的解决补充:
24.1未经双方同意,卖方不得将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债权转让第三方。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遵循**协商原则,减少争议解决成本,必须先行经过**协商解决争议机制,双方应按照下列协商流程:
(1)在双方发生争议事项时,双方具体业务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分支机构,提出争议诉求,进行协商。
(2)若30天内协商未果,双方就争议事项,在产生争议的生产经营分支机构的上级管理机构或高层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对接协商。
买方联系方式:
卖方联系方式:
若双方按照上述协商流程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用以下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向****工程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正式立案前,双方应选择诉前先行调解方式进行处理。
双方不得采取司法财产保全措施等方式进行债权追索,并不得出现因其合同履行范围或者施工范围内的单位、班组或者个人产生的争议,导致对相对方采取司法财产保全等措施。
若任一方采取上述措施,或者其合同履行范围或者施工范围内的单位、班组或者个人产生的争议,致对相对方采取司法财产保全等措施,视为合同违约;卖方也可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进行维权,但应遵守《维权承诺书》相关约定,否则视为合同违约。
27.其他增加:
27.2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27.2.1签订合同前卖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证明(如卖方为一般纳税人)等其他需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作为合同附件;若卖方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7.2.2卖方应按时向买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机关代开)。
设备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在开票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期。
(2)发票项目应准确填写,若获得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在其清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27.2.3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 2 次的、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卖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买方可终止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买方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在完全消除不良影响后的两年内不得****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以及合格供应商的申请。
27.2.4 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 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6)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集采编号: 合同号:
买方:
卖方:
根据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项目编号: 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报价函;
(4)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格书;
(7)报价表;
(8)响应文件及****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9)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含澄清、答疑、补遗和补充资料);
(10)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应全面予以理解;如有歧义或不完整,应按有利于实现采购目的的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有冲突,则按以上先后顺序确定效力优先顺序。
3.货物需求情况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 |
单价税额(元)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
| 合计(人民币): |
||||||||
说明: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含增值税)为大写:×××××××××××××××,小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增值税为××××××。
以上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现场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各项费用。
合同数量仅为计划需求量,双方结算应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本合同价格为到站指导安装价。
交货时间:2026年3月30日。
交货地点:**省**市**县。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即卖方将货物整体运输到买方指定的地点,由买方负责卸车,当货物离开车板时,经初查验货物外观无损坏(若有损坏,应当即时通知卖方现场查验),即认为卖方已完成运输义务,但是货物是否合格按本合同验收条款执行。
4.卖方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保质保量供应合同约定的物资。买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6.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贰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壹份。
8.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附件:1、履约保证金格式;2、保廉协议;3、技术规格书
|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
| 注册电话: |
注册电话: |
|||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
| 账户名: |
账户名: |
|||
| 账号: |
账号: |
|||
致****工程局****分局: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杜绝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我单位向贵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业务活动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单位利益;
三、我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好处费、感谢费或有价证券(卡),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劳务或财务帮助;
四、我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费用,报销应由贵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五、我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邀请和资助贵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参加或开展宴请、参观、旅游、健身等吃请娱乐活动;
六、我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在合同签订、计量、结算、验收、付款等履约环节为获取便利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我单位不以****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购买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水或年份酒、高档香烟、奢侈品、土特产及违规物品,不以****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宴请并消费上述违规物品,不以****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开具上述违规物品的相关发票。
八、我单位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及时提醒并采取措施,终止不廉洁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向贵单位纪检部门举报。
九、我单位如违反以上约定,贵单位有权终止**,相关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涉嫌犯罪的,贵****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因此给贵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单位同意予以赔偿。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编号:
致:(买方名称)
鉴于 (卖方名称)已保证按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实施第 包设备物资供应。
根据卖方的申请,****银行名称、地址)(下称“银行”)现开立一笔数额为( 元)的保函作为招标编号 第 包所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受( )(下称“合同买方单位名称”)的约束,****银行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地支付给上述买方。
如卖方发生如下情况之一:
(1)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内发生不履行投标承诺或不执行供货合同的情况;
(2)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内放弃或拒绝继续履行供货合同;
(3)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内,因原材料或制造工艺产生供货质量问题不及时解决。
我行保证,在收到买方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买方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额,但在买方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最后一批设备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任何有关保证金的索款要求,应在该****银行。
银行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 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项目编号:****
中国****分局
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施工A1标起重机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响应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6年 月 日
一、响应函响应函
致:××××××××××××××××××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包件 (分包件时填写包件号)中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 %。响应设备物资品牌为 ,设备物资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报价函提交谈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响应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上午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谈判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谈判保函格式如下:
致:
鉴于 (响应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谈判,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响应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谈判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由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应项目投标的有关要求,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产品质量承诺:
1、 标的物 为 (品牌),由 (制造企业名称)生产的正品产品。
2、 标的物 质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3、若本项目中标,承诺产品质量绝不假冒,合同履约中供应品牌于本承诺书一致,按照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相关图纸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设备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维权告知书
×××××××××××公司(单位全称):
一直以来,我公司秉承公平**、互****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公司****公司所承建项目的支持。****公司的合同权利,我公司特别建立了畅通的欠款欠薪维权渠道,现****公司:
一、投诉维权渠道:
针对欠款欠薪问题的处置,我公司已设立三级投诉平台,****公司所属项目部存在无故欠款欠薪时,你公司可将合理诉求按如下顺序投诉或反馈:项目部→****公司)→公司,当与前序层级单位无法协商一致时方可向后序层级单位投诉或反馈。
通过以上渠道仍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起诉。
二、投诉维权电话:
项目部投诉维权电话:157****6019
分局投诉维权电话:028-****1182
公司投诉维权电话:028-****7529、028-****7086
三、投诉注意事项:
(一)为了提高处理效率,节约纠纷解决成本,****公司能严格按上述投诉维权渠道解决问题,若跨层级投诉反馈或直接通过外部平台投诉,我公司可****公司违约;
****公司在投诉时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电话联系方式。以第三方单位名称、冒用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投诉的,不予处理;
(三)投诉人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授权委托人,应出具授权委托资料;
****公司投诉时须对申诉、列举的事实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证据,若属恶意或者不实投诉,我公司可****公司违约;
****公司若未按照本告知书要求投诉维权,****公司信用、声誉、经济、业绩等实质性损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及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我公司可****公司违约。
(此页无正文)
****工程局有限公司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承诺书
****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维权告知书》的全部内容,我公司在此承诺:
一、保****公司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或按国家****公司(项目部)发放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及时做好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的结算、造表等相关配合工作。
二、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主张收款权利。
三、****公司对供应商(劳务提供方)的欠款,我公司与供应商(劳务提供方)之****公司无关。
四、****公司设立的维权渠道处理欠款欠薪问题,即项目部→****公司)→公司,当与前序层级单位无法协商一致时方可向后序层级单位投诉或反馈,不跨层级投诉反馈或直接通过外部平台投诉。
五、保证不发起恶意投诉或者不实投诉等。
六、****公司《维权告知书》的其他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违约,我公司愿承担相应合同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起重机 |
项 |
1 |
|||
| 2 |
运杂费 |
项 |
1 |
|||
| 3 |
备品备件 |
项 |
1 |
|||
| 4 |
专用工器具 |
项 |
1 |
|||
| 5 |
技术服务费 |
项 |
1 |
|||
| 6 |
其它 |
项 |
1 |
|||
| 总计(1+2+3+4+5+6): |
金额填入报价函中 |
|||||
| 税率: |
13% |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 设备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出厂价) |
制造厂 |
备注 |
|
| 单价 |
总价 |
|||||||
| 一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QD32/5t ,Lk=9.8m,主钩42kW,副钩13kW,大车8.5kW.小车6.3kW;380VAC,配P43型轨道,轨道长约50m。 |
台 |
1 |
||||
| 1.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QDXX32/5t-9.8m A3 |
项 |
1 |
||||
| 1.2 |
称重系统 |
32t |
项 |
1 |
||||
| 1.3 |
安全监控 |
视频监控系统 |
项 |
1 |
||||
| 1.4 |
液压升降平台 |
2kn-10 |
项 |
1 |
||||
| 1.5 |
轨道 |
P43 |
米 |
50 |
||||
| 1.6 |
轨道附件 |
配套P43 |
项 |
1 |
||||
| 1.7 |
车档 |
主机配套 |
件 |
4 |
||||
| 1.8 |
滑触线 |
320A |
米 |
25 |
||||
| 1.9 |
运输费 |
/ |
项 |
1 |
||||
| 1.10 |
指导安装 |
/ |
项 |
1 |
||||
| 1.11 |
备品备件 |
主机配套 |
项 |
1 |
||||
| 1.12 |
专用工具 |
主机配套 |
项 |
1 |
||||
| 1.13 |
数字孪生设备 |
数据监控系统,具备传输到厂房接收终端的功能 |
项 |
1 |
||||
| 1.14 |
BIM三维信息模型 |
主机配套 |
项 |
1 |
||||
| 1.15 |
整流/回馈 |
项 |
1 |
|||||
| 1.16 |
全闭环控制 |
项 |
1 |
|||||
| 1.17 |
控制箱 |
含桥机到控制箱电缆 |
项 |
1 |
||||
| 二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起重量:2t 跨度3m 起升4.2+0.4x2kW桥机重约2t380VAC 配32a工字钢轨道 |
台 |
1 |
||||
| 2.1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2t-3m H=25m |
台 |
1 |
||||
| 2.2 |
轨道 |
32a工字钢 |
米 |
12 |
||||
| 2.3 |
安全滑线 |
米 |
6 |
|||||
| 2.4 |
其他附件 |
项 |
1 |
|||||
| 2.5 |
控制箱及配套电缆 |
台 |
1 |
|||||
| 合计 |
计入总价中 |
|||||||
注:
1、若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或短缺,虽在合同中并未明确列出,但涉及合同设备的完整性或属合同设备安装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且是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条件和要求所必须的任何设备、部件、材料、技术文件、服务和需完成的工作等,均应由卖方承担,其所需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2*、关键部件及外购件的选择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运杂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运杂费 |
含在设备费中 |
|||||
| 2 |
其它 |
||||||
| 合计 |
计入总价中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制动器刹车片 |
台套 |
1 |
||||||
| 2 |
接触器 |
台套 |
1 |
||||||
| 3 |
断路器 |
台套 |
1 |
||||||
| 4 |
空开 |
台套 |
1 |
||||||
| 5 |
照明灯 |
台套 |
1 |
||||||
| 6 |
PLC |
台套 |
1 |
||||||
| 7 |
各类型开关 |
台套 |
1 |
||||||
| 8 |
各类限位装置 |
台套 |
1 |
||||||
| 9 |
离合器易损件 |
台套 |
1 |
||||||
| 10 |
各类型熔断器 |
台套 |
1 |
||||||
| 11 |
各类型模块 |
台套 |
1 |
||||||
| 12 |
遥控器(含接收设备) |
台套 |
1 |
||||||
| 合计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力矩扳手 |
1套 |
|||||||
| 2 |
油枪 |
2只 |
|||||||
| 3 |
PLC编程电缆 |
1台套 |
|||||||
| 4 |
电工工具 |
1套 |
|||||||
| 合计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总价 |
备注 |
| 1 |
现场技术服务费 |
×人﹒×日 |
无 |
||||
| 1.1 |
|||||||
| 1.2 |
|||||||
| …… |
|||||||
| 2 |
培训费 |
×人﹒×日 |
无 |
||||
| 2.1 |
|||||||
| 2.2 |
|||||||
| …… |
|||||||
| 3 |
设计联络会 |
×人﹒×日 |
无 |
||||
| 3.1 |
|||||||
| 3.2 |
|||||||
| …… |
|||||||
| 4 |
其他 |
×人﹒×日 |
无 |
||||
| 4.1 |
|||||||
| 4.2 |
|||||||
| …… |
|||||||
| 合计 |
计入总价中 |
注:
1、现场技术服务费总计的人日数为卖方认为所需要的人日数。卖方为完成合同设备现场技术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因现场服务的实际人日数的增减或现场加班而变化。本次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由卖方负责,买方须配合卖方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卖方人员和设备的进出场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2、本表中的“其它”是指响应人认为在本表中未列明,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发生且按采购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有关全部费用(包括税费)。凡对于本表中未列项目或数量缺漏的,但的确是工程所必需任何费用(包括税费)均已视为包含在“其它”中。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其它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表格格式由响应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响应人基本信息表
|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
| 企业地址 |
企业网址 |
||||||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实收资金 (万元) |
成立年月 |
|||||
| 年生产能力 |
员工总数(人) |
其中管理人员(人) |
|||||
| 邮编 |
企业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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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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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项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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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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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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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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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 序号 |
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使用地点 |
投产时间 |
运行情况 |
备注 |
备注:请提供有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致: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响应人特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
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小组成员;
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商务 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注: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质保期”、“设备延期交货罚款”做出响应,若有偏差请在商务偏差表中列明。
1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谈判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1、响应人应提供谈判设备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的说明。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响应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3、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1
| 序号 |
外购设备/部件 名称 |
性能参数 |
制造商 |
制造厂所在地 |
备注 |
表格可扩展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1、交付进度表
交付进度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交付时间 |
数量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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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1
本采购范围内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主要由大车(双钢粱桥架铆焊结构)、小车(设置主钩和副钩)、驾驶室(司机室)、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地面遥控装置、电气控制设备、电动液压升降平台、BIM三维信息模型等组成,另桥式起重机还包含桥式起重机数字孪生设备,含桥机数字孪生监测设备及现地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系统;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的采购应符合工程设计单位的图纸、技术文件及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安装和试验过程中设备供货商需进行指导,并按本章规定的标准规范中的要求进行验收,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设备报装、报验,并取得使用许可证书。
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参数为QD32/5t ,Lk=9.8m,主钩42kW,副钩13kW,大车8.5kW.小车6.3kW;380VAC,配P43型轨道,轨道长约50m。其他参数要求详见下文。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的采购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一般技术条款
1.1总则
本技术条件作为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商务合同的附件。
对所供设备的各零部件和配套元器件的单项技术要求、材料特性、工艺检验、使用、包装和保存等,均按本技术条款中的规定及相应的专业标准的较高条款执行。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签字的补充技术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承包范围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下列产品的设计、制造、工厂监测和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安装、取证、现场调试试验、试运行、安全检验、验收和移交及相关售后服务:
1) 提供1台(套)QD32/5t桥式起重机主机及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地面遥控装置、桥机内部馈电和控制装置(包括机械和电气操作元件、保护元件、相应盘柜及运行所需的电源滑线和滑线支架等附件、电力和控制电缆等)、司机室、安全联锁装置、对讲机、桥机轨道和阻进器(包括配套的垫板、压板、夹板、螺栓、螺母、垫圈、接地线、车挡等)、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吊钩(双钩带防脱钩装置)、电动液压升降平台、BIM三维信息模型、桥式起重机数字孪生系统等。
2) 设备运行、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3) 提供桥机现场试验的试重块及吊具,提供设备吊运、安装、试验、拆卸和重新组装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专用设备、配件和专用材料等。
4) 提供详细的图纸、说明书、安装指导文件、现场试验文件等技术资料,培训运行人员。
5) 厂内试验、包装、发运(运输方式按合同规定)、保险、交货。
6) 起重机安装、试验、试运行。
7) 完成在发包人的协助下取得主管部门的使用许可证书。
8) 设备移交,以及按合同规定的保修。
9) 承包商应提供桥机首次试运行,所需的操作用油及润滑脂。
10)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设备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设备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设备运行品质是必要的或安装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承包人应予以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11)起重机应设置动力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位置待定),本技术要求范围内所有的设备均须从该动力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取电。该配电箱内应装设隔离开关。该配电箱、配电箱出线电缆(待定,暂配30m)由****制造厂供货,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安装方式待定,承包人应提出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尺寸、输入功率及接入动力电缆的要求。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内部元件及具体安装位置应提交发包人审查、批准。
1.3厂用电源及地震
厂用交流电源为三相四线制,50Hz,230/400V,电压波动范围为±15%;频率波动范围为-3~+2Hz。
工程基本地震烈度 Ⅶ 度
1.4质量保证
承包人应按有关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完成全部材料、机械组件的尺寸量测和试验,以证明设备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包括目睹验证、材料试验、无损探伤、工厂装配、工厂试验、工厂监制以及现场安装、试验等。
承包人应提供其质量体系认证文件或质量手册供发包人审查。
所有试验暴露的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更换或修复,并不增加发包人的费用。
如果发包人参加任何试验包括目击验证,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充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任。
1.5材料
设备、部件制造中所用的材料应该是新的、优质的、无缺陷的和无损伤的。其种类、成份、物理性能应按照最好的工程实践,并适合相应的设备、部件的用途。材料标准采用中国国家标准、相关行业部颁标准及国际标准。
选用的标准,应是已颁布的最新版本。如果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较**求为准。材料标准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各项: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710 优质碳素结构钢 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711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713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1527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4237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 5117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118 热强钢焊条
GB/T 7659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 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GB/T 3098.6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 3098.15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母
1.6材料试验
材料检验包括对主要承压件材料的机械性能和力学性能的检验,检验的方法和要求应遵守有关规程和规范的规定。
所有主要部件用的材料应做冲击韧性试验,试验遵守有关的要求。热轧钢板应同时做纵向和横向冲击试验。主要铸件和锻件的样品上做弯曲试验,以及规定的试验。
试验完成后,应提出合格的材料试验报告,试验合格证应标记在所用材料的部件上。
1.7工作应力
(1)设备所有各部件的工作应力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许用应力,同时要考虑材料的疲劳。承包人的设计应符合标书的要求,同时,这些设计应建立在实践中被证实是完全可靠的基础上。在对设计起控制的地方,承包人应采用较低的工作应力。
(2)在整个设计中,所有部件的设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使之在各种运行工况下,其变形、振动和安全系数均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承受交变应力、振动、冲击应力和腐蚀的部件更应特别重视。腐蚀裕量不小于2mm。设备设计时,应考虑在所有预期的运行工况下,都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寿命期内的疲劳强度。为了将挠度限制在安全值以内和防止过大的振动,设备各部件应适当倒角、倒圆,且与邻近表面的连接是平滑和连续的,以减少应力集中。
(3)在短时过载或地震条件下,设备的设计应经得起作用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地震加速度,在此负荷下,应力不得超过上述规定许用应力的133%。
1.8工艺
为制造高质量的设备,承包人应按有效的措施和质量管理执行和完成制造工作。
除特殊技术条款规定之外,所有部件标准按本规范23.1.2.1条款执行,这也****制造部件。工厂图纸上表示的度量制采用中国法定单位及国际单位。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必须符合GB的规定。
在焊接以后,受焊接影响的部件的表面需经机械加工或表面处理到最后的尺寸,需要消除应力的部件,应在部件已消除应力以后进行机械加工。
对于所有配合的机械公差要适应各部件的工作要求,并符合本规范23.1.2.1条款的规定。所有相同零部件应能互换和便于维修。
1.9焊接
焊接应采用半自动电弧焊或埋弧自动焊,有条件时可采用自动焊,焊缝采用全熔透焊。对于需要消除内应力的机械加工件,应在消除内应力后再进行精加工。在制造厂焊接的重要零部件,不允许采用局部消除内应力的方法。
焊接构件的焊条、焊丝与焊剂,应与被焊接的母材相匹配,并符合标准GB/T5293的规定。
焊接件接缝坡口应设计合理,坡口表面应平整、无缺陷、无油污及其它杂物。焊缝表面不应有裂纹、气孔、弧坑和飞溅物。
不允许焊缝交叉和在一处集中大量的焊缝,焊缝的布置应****中心。
焊接方法及工艺应提交发包人审查,并应符合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焊工必须经过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
所有焊缝不得有漏焊、烧穿、严重咬边、裂痕、未熔合等缺陷,并且应符合GB/T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和GB/T985.2《埋弧焊的推荐坡口》的规定。
焊缝外观一般应处理平整圆滑。焊缝形成后,应清除焊渣。焊缝应均匀一致、光滑,与母体材料融合良好,无空穴、裂纹和夹渣。非焊接部位履盖的焊接飞溅物应去掉。对于需采用X射线探伤的焊缝,表面应铲平磨光。焊缝打磨处理时,应不削弱其结构强度。
焊补应在缺陷消除干净后进行,同一部位的焊补次数不宜超过2次。
在工地焊接设备时,焊工考试所需的材料、焊条均由承包人免费提供。
1.10铸件及锻件
铸件及锻件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应无气孔、砂眼、夹渣和裂纹等缺陷。钢铸件及锻件运至工地产生扭曲变形或主要缺陷时,将被拒收。
铸件的检查: 应根据“1.11无损检测”要求对铸件进行无损检测,如发现重大缺陷、发包人将要求进行X射线检查,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承包人应将铸件次要缺陷的修补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监理人备案。对于铸件主要缺陷的处理,应由承包人提出详细的处理方案,交监理人审查后再进行修复。修复后要求与图纸尺寸相符,必要时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铸件次要缺陷系指气孔深不超过板厚的25%,最大孔深不超过25mm,且需补焊的面积小于16cm2的缺陷。超过次要缺陷的界限或若干次要缺陷累积在一起时,则应认为是主要缺陷。
铸件产生扭曲变形缺陷或有重大缺陷预计修复后无法保证质量时,应予报废。
锻件的检查:锻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其它实用的无损探伤办法进行检查,以确定其质量。锻件应是均质的,且不含过多的非金属杂志和低熔点金属的晶间偏折。
1.11无损检测
无损检测应按国家标准GB/T2970《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GB/T3323《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11345《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6402《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GB/T7233《铸钢件超声检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必要时应按JB/T6062《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JB/T6061《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GB/T9443《铸钢件渗透检测》 、GB/T9444《铸钢铸铁件 磁粉检测》等标准进行补充检验。
(1) 对桥架主梁等焊接件的主要焊缝和高应力部件或关键部件,应采用100%超声波探伤检查,T型焊缝加作射线探伤。高应力区焊缝作10%的射线探伤抽查。焊缝的射线探伤应符合GB/T3323等标准中的有关要求。焊缝的超声波探伤应符合GB/T11345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对车轮轴、滑轮轴、吊钩螺母、吊钩横梁、齿轮、齿轮轴等主要发力零件,除作机械性能检查外,均应做无损检测。
(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详细、完整的无损检测报告和无损检测合格证。无损检测单位应是国家或行业验收合格的无损检测部门。其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
(3) 无损检测结果若不符合本合同文件或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应判定为不合格,该部件将被拒收。无论何时,发包人对质量有怀疑时,有权要求对焊缝和材料进行无损探伤复验。
1.12部件表面加工
a) 主要零部件,表面粗糙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b) 焊缝外观一般应处理平整圆滑,对于需采用X射线探伤的焊缝,表面应铲平磨光。压力容器上的焊缝打磨处理时,应不削弱其结构强度。
1.13防护、清扫及保护涂层
a) 全部设备部件出厂前应清理干净并涂以保护层。
b) 涂保护层应在合适的气候条件和充分干燥的表面上进行,当环境温度在7℃以下或当金属表面的温度低于环境空气露点温度以上3℃时,不允许进行。
c) 承包人应提交证明书,证明所建议的涂料在类似条件下已满意地使用至少5年。
d) 钢结构件表面在防腐处理之前,应彻底清除铁锈、氧化皮、焊渣、油污、灰尘水分和其它异物。
e) 起重机大梁、端梁、小车横梁等主要钢结构件,在涂装前应进行表面抛丸除锈预处理,除锈等级应符合《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标准的Sa21/2级,使用照片目视对照评定。除锈后,表面粗糙度应达到40μm~80μm。其它零件应达到St 2级。
f) 保护涂层的类型
1)使用的涂料、涂装层数、涂层厚度见下表:
起重设备涂覆要求表
| 漆层名称 |
漆 料 名 称 |
层数 |
干漆膜厚(μm) |
| 底 漆 |
702环氧富锌底漆 |
1 |
80 |
| 中间层漆 |
842环氧云铁底漆 |
1 |
100 |
| 面 漆 |
605-3氯化橡胶面漆 |
1 |
70 |
注:表中油漆牌号为**开林、**锐康、太昌开林、海虹等品牌产品,如改用其它厂牌号,其性能必须相当或优于该厂牌号油漆的性能。承包人应提供足够的备用涂料,供现场修整、修复。并提供的最后一道面漆涂层厚度60μm,油漆价格含在总价中。
2)涂****油漆厂规定的工艺要求,并提供涂装报告。
3)油漆的使用保证期为10年。
4)承包人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罐装备用涂料,以供现场修整(包括修补和装饰)所有设备部件表面涂层之用,修整工作将由承包人完成。
g) 所有盘、柜非使用的内表面,均需用机械方法清扫干净并涂以保护层,涂漆应遵守有关工艺标准。
h)设备颜色
设备外表的涂料颜色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1.14对钢结构件螺栓连接的要求
当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螺栓、螺母、垫圈应符合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及GB/T1231《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等的规定。
当采用精制螺栓连接时:
(1)螺栓杆部直径应大于螺纹外径。螺栓在M30以下时,杆部直径应比螺纹外径大1.0mm;螺栓在M30以上时,杆部直径应比螺纹外径大2.0mm。杆径与螺孔的配合间隙△≤0.4mm,螺孔表面粗糙度应不超过6.3μm,孔轴线对连接平面的垂直度应不超过连接板总厚度的3%。
(2)精制螺栓连接应备有弹簧垫圈防松。
1.15基础埋设材料及吊具
承包人应随设备供应安装设备所必需的基础埋设材料,如基础螺栓、基础板等。
在设备主要部件上,均应设供吊装使用的吊耳、吊环等,在安装和组装过程中吊装设备时,所有部件和组装件挂装的专用吊具均由承包人供给。
1.16附件
起重机设备附件的配置应符合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1.17铭牌和标记
所有设备均应有永久的不锈钢材质的铭牌。铭****制造厂名称、设备出厂日期、序号、规格、特性、额定参数、重量以及其他重要数据。
为了工作人员和操作的安全,应提供专门的标志以表明主要的操作说明、注意事项或警告。另外,盘柜上装的每一个仪表、指示器、按钮、开关、灯或其他类似设备应有永久性的铭牌以标明功能。电气接线和仪表(包括继电器)也应标有编号并与电气控制图上的编号相对应。
设备铭牌均应有中文刻制,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刻制的文字应有防护措施,使之不受气候的影响。所有的铭牌和标志应永久性地安装在相应的设备和部件上,其位置应明显,字体应清晰。
承包人应将铭牌和标志一览表交发包人审查。
1.18辅助电气设备
所有电动机应符合GB(或IEC)标准的要求。交流电动机应是感应式,能在1.15的运行系数下连续运行,并在端电压65%额定值时启动。所有电动机应是B级绝缘,不吸潮,防滴漏型。电动机重量在500kg以上时,应装配起吊环(或有眼螺栓)。
电动机应带有2个带内螺孔的接地板,该板靠近底座;在需要的地方,有底板和地脚螺栓。并应在有关图纸上标明。
在额定转速和额定功率下,电动机轴承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万小时。
所有的电动机应提交例行的试验报告和特性曲线及有关图纸。
控制电缆或导线的额定工作电压不低于500V,并适用于所使用的环境,4芯及以上的电缆应留有15%~20%的备用芯。电气导线应排列整齐,全部引出线应在端子箱或端子板连接,每组端子板上应留有15%~20%的备用端子。
1.19标记
为了便于在安装和检修中迅速辨认零部件的装配关系和位置,以及屏、柜设备、电缆,在零部件、屏、柜、电缆上必须标注标记。
1.20电缆和端子
控制电缆芯线或控制导线应为铜芯,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并适合于它所使用的环境。电气导线应排列整齐。所有引出线在端子箱或端子板的接线处连接,每组端子板上留有15~20%的空端子,并设有保护罩。
1.21设备颜色
在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提供起重机本体及控制盘柜的色板,由发包人选定。
1.22备品备件
承包人应按合同提供备品备件,备品备件价格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备品备件应能互换,与原设备的材料和质量相同。此部分备品备件不包括桥机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用量,试运行结束前所需备品备件由承包人另行提供,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部分备品备件,特别是电子器件,需要在现场安装的功能系统上实验,实验由承包人现场督导负责,故障部件由承包人免费更换。现场设备试运行结束前,任何安装器件的故障,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急需时,可向发包人临时借用相关备件,但需尽快归还。
对于规定的备品备件,承包人如认为某项不适用,可在备注栏注明“N.A”,但必须说明理由,且仍应填报该项价,并特别注意各项单位和数量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备件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保证在规定的条件下,在保存期内不会变质。
除了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外,承包人应提出他认为保证期内必须增加的备品备件以及保证期后10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分项列出单价,不计入设备总价内。发包人将根据需要另行订购全部或部分这种备品备件。现场设备保证期结束前,任何功能系统的修改,承包人应免费更换或重新提供相关备件。
1.23试验计划
承包人****工厂试验计划,由监理人核准后执行。试验计划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程序、试验过程、判定标准和试验时间。
1.24工厂装配与试验证明
****工厂车间进行组装的设备,除制造厂规定的计划外,还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一些必要的试验。所有试验项目应尽量模拟正常使用条件。对所有拆卸的部件应做出适当的配合标记和设定位销。
承包人应事****工厂车间装配的设备和试验项目、工艺及检验大纲和时间安排。
设备出厂检验合格后,应向监理人提供出厂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主要承压件材料的无损检测报告、材料质量合格证明书、出厂验收合格证书等资料,并经审查认可后,设备才能发运。
1.25包装与标志
a) 厂房桥式起重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必须经检验、验收合格后才能装箱运输。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b) 对设备加工面应采取适用的防锈措施并用软材料加以防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焊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
c) 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包装箱外壁应标明收发货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号、产品净重、毛重、重心线及吊索位置,箱子外形尺寸,共_____箱第_____箱等。
d) 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这些文件、清单、资料均应装在置于包装箱表面的专用铁盒内。
e)对设备加工面应采取适用的防锈措施和用木材或其他软材料加以防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精密部件及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部件,采用加(焊)支撑以防变形。对零散件及运输易损件,用集装箱运输。
1.26运输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所在地的铁路及公路现状,自行调查运输条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至交货地点;
桥机应满足运输尺寸、重量及公路运输时倾斜15°等运输条件的要求,并能承受运输中的冲撞,当冲撞加速度不大于3g时,应无任何松动、变形和损坏。
运输过程中的所有组件、部件不得损坏及受潮;
成套拆卸的组件、零件的包装应保证经过运输储存,直至安装前不得损坏及受潮;
成套拆卸的大部件,运输时可不装箱,但应保证不损坏,在整个运输与储存过程中不得进水和受潮;
承包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桥机运输方案及铁路和公路运输具体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指定发货时间、发货地点和发货批次进行发货,并在发货之前提供仓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27****工厂试验和培训
a) 承包人****工厂试验检查计划表。计划表应包括部件名称,材料标准,试验标准,材料试验项目,制造过程与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并注明须由发包人参加的项目。
b) 承包人应及****工厂参加主要设备项目的试验。发包人参加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工厂试验的人员提供有关文件和方便条件。
1.28 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现场试验用的试块、吊索和托架由承包人提供。现场试验应包括空载试验、静负荷试验、动负荷试验和大小车联动动负荷试验等。
(1) 验收试验规范执行23.1.2.1条款。
(2)承包人应对现场试验的安全、质量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保证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提供试验所需的、经过校准的试验仪器和设备并附有率定证明文件,这些试验仪器和设备属承包人所有,试验完成后,由承包人带走,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将这些仪器和设备的清单填入到相应的附表中,但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中。所有现场试验发包人员参与试验方案制定和有关问题讨论,并能获得试验的程序、原始数据、中间和最终结果。
(3)承包人应在试验开始前60天向发包人提出试验的试验大纲。试验应事先经发包人核准后执行。试验大纲内容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及进度安排。
(4)试验过程中,承包人应提供试验日志。试验完成后应向发包人提交试验记录,并在30天内提交正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内容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的检查和率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公式及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给定、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讨论意见和结论。并应提供以光盘和移动存储设备记录的电子文件。
(4)承包人应完成起重机投入运行前的取证工作,****监督局特种起重设备有关许可证的所有取证工作。
1.29承包人提供现场指导
a) 承包人应派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和现场试验,并参加设备开箱和交接验收试验。
b) 承包人应事先向发包人提交参加现场安装和技术指导的人员名单、专业及来现场的计划安排。
c) 承包人在现场的技术指导人员,应对设备的安装工艺、质量、设备试验和试运行负责监督,在安装过程中指导人员发现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监理人。
1.30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a) 承包人应按时向发包人提交下列图纸和资料供审查:
1) 承包人在订货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暂定,具体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向发包人提供下表中的第一批图纸。这些图纸应比投标文件的图纸更完善,包含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已澄清的内容。
2) 承包人依据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图纸资料。但发包人或中水珠江****公司对图纸资料的认可,并不免除承包人的技术责任。
3) 本条款所列图纸和资料目录是承包人至少应提交的,并不代表是全部。发包人视情况有权提出所需的其他图纸和资料,承包人不得拒绝。
承包人需提交的技术文件
| 序号 |
图纸及资料名称 |
交付时间(天) |
备 注 |
| 第一批图纸 |
|||
| 1 |
桥式起重机总装配图、司机室平面图(应标明主要尺寸) |
30 |
|
| 2 |
轨道安装布置图 |
30 |
|
| 3 |
主要部件运输简图,包括尺寸及重量 |
30 |
|
| 4 |
主要部件安装吊运示意图,包括重量和尺寸。 |
30 |
|
| 5 |
起重设备装配和拆卸程序图及说明 |
30 |
|
| 6 |
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
30 |
|
| 7 |
桥机控制系统原理图 |
30 |
|
| 8 |
电气柜外形尺寸、柜面布置、电缆引出位置 |
30 |
|
| 9 |
桥机小车自重、桥机总重、最大轮压、轮压分布、挡头高度、撞击力、刹车水平力及各电机负荷等 |
30 |
|
| 10 |
电动液压升降平台尺寸及重量 |
30 |
|
| 11 |
电动液压升降平台电动液压驱动装置原理图 |
30 |
|
| 第二批图纸 |
|||
| 1 |
桥架结构图 |
50 |
|
| 2 |
起升机构装配图 |
50 |
|
| 3 |
运行机构装配图 |
50 |
|
| 4 |
卷筒详图 |
50 |
|
| 5 |
吊钩详图 |
50 |
|
| 6 |
制动装置装配图 |
50 |
|
| 7 |
减速器总装图 |
50 |
|
| 8 |
运行机构电气原理图 |
50 |
|
| 9 |
起升机构电气原理图 |
50 |
|
| 10 |
桥机电气保护原理图 |
50 |
|
| 11 |
电气照明布置图 |
50 |
|
| 12 |
运行机构电气端子图(或配线图) |
50 |
|
| 13 |
起升机构电气端子图(或配线图) |
50 |
|
| 14 |
桥机电气保护端子图(或配线图) |
50 |
|
| 15 |
变频电机的参数及性能特性曲线 |
50 |
|
| 16 |
厂房桥式起重机液压系统图 |
50 |
|
| 17 |
桥机大梁尺寸及重量 |
50 |
|
| 18 |
小车尺寸及重量 |
50 |
|
| 19 |
轨道、阻进器总体布置图及其详图 |
50 |
|
| 20 |
桥机安装基础零件图 |
50 |
|
| 21 |
电气柜接线图和配线表 |
50 |
|
| 22 |
自动化元件和电气参数的详细说明及整定值 |
50 |
|
| 23 |
厂房桥式起重机技术说明 |
50 |
|
| 24 |
桥机设计计算说明书 |
50 |
|
| 25 |
产品测试报告 |
50 |
|
| 26 |
BIM三维信息模型 |
50 |
|
| 27 |
合格证 |
随机图纸 |
|
| 28 |
产品使用说明书 |
随机图纸 |
b) 对于承包人提交的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发包人将不作正式审查或处理,也不将图纸退回承包人,只书面通知承包人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名称,并要求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图纸。
由于重新修改图纸,推迟合同规定的交图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时,将认为承包人逾期,并应承担违约罚款。
c) 承包人所提供的资料如有修改,应在新版中明确注明版次并相应提供文字说明修改原因。原则上承包人如需对图纸进行修改,应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后10日之内修改完。
d) 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盖章版资料和图纸共10份,其中提供设计单位2份,发包人8份,同时提供给设计单位和发包人电子版文件各一份(WORD2003文本文件或EXCEL2003电子表格文件,图形文件AutoCAD2004 for windows)
1.31设计联络会
本工程应根据设计进度安排1次设计联络会,设计联络会应有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参加。设计联络会在合同签订后在承包人所在地召开,时间待定。发包人(包括设计和监理人员)参会人数10人。
设计联络会所产生的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1.32成套性和互换性的要求
承包人在确保所供主厂房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成套性的同时,还必须确保应有的随机文件的成套性。
合同设备的相同零部件(含备品备件),必须具有互换性,便于设备安装、运行和检修。
1.33专用工具
(1)承包人应提供安装、运行和维护所需之专用工、器具;
(2)由于各厂产品结构型式、性能、制造工艺不尽相同,承包人还应开列建议增加的专用工、器具及材料清单。
1.34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除了标明为控制性高程及尺寸外,应视为只用来说明设备总体布置的图纸,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应根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布置优化。
1.35 操作用油及润滑脂
液压系统的操作用油及有关部件采用的润滑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1.36 验收
(1)合同设备验收分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步骤。设备在现场安装完成后,通过现场试验验收,并完成起重机投入运行前的取证工作,****监督局特种起重设备有关许可证的所有取证工作。符合合同要求,发包人对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对于在试运行和现场试验中发现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和设备,需要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后,再进行试验和检查。
(2)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合同设备开始投入运行,同时开始计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2年。
(3)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时,对合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性能保证值要求抽查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性能测试,磨损部件检查等。测试项目由发包人确定。检测合格后,由发包人对合同设备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在最终验收前,若又发现重大缺陷,则由承包按合同规定修复,并重新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1.37 三维信息模型要求
起重机及附属成套设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T\CWHIDA0006-2019)》的要求设计,交付深度达到G4/N3的要求。
2 专用技术条款
2.1概述
a) 本技术条款是对厂房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工厂试验的原则要求,各条规定除注明外,适用于所供应的所有起重机。
b) 基本材料和工艺方法,包括主机、辅助机构、电气设备和元件应满足本招标文件有关章节的要求。
c)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电,额定电压380V,50Hz。电压波动允许上限为+10%,下限(尖峰电流时)为额定电压的-15%。
d) 根据本文件相关内容和附图,提供起重机所需适当长度的大车轨道和滑接输电导管。承包人应在设计联络会提出轨道、基础螺栓的配置方案图,给发包人认可。
e) 承包人如未对本规范提出偏差,将认为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2起重机系统的任务
本起重机系统的基本任务是:电动双梁****泵站主厂房、工作/检修阀室的安装和检修过程中起吊重物。
2.3起重机系统的可靠性要求及性能保证
1)可靠性要求
可利用率>99.9%(指整个起重机系统,包括机械和控制部分);
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1600h
平均发现故障和检修时间(MTTD+MTTR)为2h。故障率小于0.2次/台﹒年。
大修间隔时间>10年;
退役前的使用年限>40年。
2)性能保证
(1)承包人应保证提供的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设计合理、结构优化、符合规范和标准,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工作环境,钢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等。
在进行125%额定荷载的静负荷试验后,主梁应恢复到原来无负荷的状态,否则,该起重机不能通过验收。
(2)承包人应保证提供的起重机及其辅助设备在运行条件下安全稳定地运行,不产生有害变形。
(3)工作保证
起重机的工作要求见下表:
| 序号 |
内 容 |
单位 |
要求值 |
保证值 |
备 注 |
| 1 |
静载试验 |
t |
1.25Gn试验载荷后,主梁上拱度不小于0.7F' |
Gn为额定起重量,F'主梁受压前上拱度mm |
|
| 2 |
静刚度 (跨度中点下挠度) |
m |
≤S/800 |
S: 起重机跨度mm |
|
| 3 |
主梁动刚度 |
Hz |
≥2 |
||
| 4 |
起升机构下降制动距离 |
m |
≤V/100 |
V:额定起升速度 m/min |
|
| 5 |
起重机跨度偏差 |
m |
S=[2+0.1x(S- 10)] |
S以m计 |
|
| 6 |
运行机构制动距离 |
m |
大车:≤0.1V1 小车:≤0.06V2 |
V1,V2分别为大、小车额定速度m/min |
|
| 7 |
绝缘性能 |
M |
≥0.8 |
||
| 8 |
小车同一截面上的两轨道面的高低差 |
mm |
≤3 |
(4) 运行稳定性和噪声
起重机应在运行范围内起吊额定重量时连续安全稳定运行,能顺利地进行起吊的工况转换,并且不出现有害振动(包括各种过渡工况)。起重机驾驶室内噪声小于80dB(A)。
(5) 保证期为2年。在保证期内,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工艺、材料和性能等方面产生缺陷时,应由承包人免费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重新开始计算保证期。
2.4承包人的技术责任
a) 承包人对设备(包括外购的部件、器材)设计制造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负责,且应充分考虑到设备安装、验收、运行、维修的方便和人员安全。供货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安装条件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且不低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b) 承包人应及时就涉及的混凝土工程,或涉及供货设备与其它设备接口的技术问题和发包人进行磋商并研定方案,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c) 用于主要设备和部件的材料应经过承包人复核试验。使用的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表明其符合最新版本的材料标准),外购的设备应有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但不减免承包人的责任。
d) 承包人在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试验时,应接受发包人或其委托人员的监察。安装质检记录、试验记录应送交发包人存档。
e) 承包人确认:所供货的设备(灯具、风扇、润滑油脂、灭火器等易耗损件除外)使用寿命不低于40年;验收和移交后,正常使用5年内不需要大修。承包人保修期2年。
f) 承包人不得因起重设备安装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g) 承包人按审查后的图纸完成桥机设计工作以及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的审查和供货货物的认可,并不减免承包人的责任。
2.5型式
32/5t桥式起重机为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由大车(双钢粱桥架铆焊结构)、小车(设置主钩和副钩)、驾驶室(司机室)、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地面遥控装置、电气控制设备、电动液压升降平台、BIM三维信息模型等组成。其中,驾驶室布置在下游侧(暂定),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布置在上游侧(暂定),同时,要考虑滑线的检修与登桥机的方便。
75/20t桥式起重机为电动双梁单小车桥式起重机,由大车(双钢粱桥架铆焊结构)、小车(设置主钩和副钩)、驾驶室(司机室)、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地面遥控装置、电气控制设备、电动液压升降平台、BIM三维信息模型等组成。其中,驾驶室布置在下游侧(暂定),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布置在上游侧(暂定),同时,要考虑滑线的检修与登桥机的方便。
2.6技术规格
a) 起重机的整机工作级别为A3级。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行走机构的工作级别为M4。起重机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5.0,。
b) 桥式****中心距离):QD32/5t桥式起重机跨度为9.8m;
c) 起重机运行速度、吊钩起重量、起升高度、升降速度。
起重机的吊钩升降速度和大车、小车的运行速度应满足下表的规定(暂定,设联会上最终确定),采用PLC加变频调速控制方式。
起重机运行速度表(暂定)
| 运行机构 |
运行速度(m/min) |
备注 |
| 大车 |
2.4~24(可调) |
变频调速 |
| 小车 |
1.0~10(可调) |
变频调速 |
起重机吊钩起重量、起升高度、升降速度表(暂定)
| 起升机构 |
起重量(t) |
最大起升高度(m) |
起升速度(m/min) |
备注 |
| 主 钩 |
32 |
15 |
满载:0.3~3(可调) 空载: 0.6~6(可调) |
变频调速 |
| 副 钩 |
5 |
15 |
满载:0.5~5(可调) 空载:0.8~8(可调) |
变频调速 |
d) 桥式起重机的大车轮压及主要控制尺寸及吊点极限位置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e)承包商应承诺不因起重机基本参数的改变而提高设备的价格,若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因设备调整而降低,发包人有权提出相应的商务变更。
f)起重机应满足在失去交流电源时已吊起的设备能被锁定,不能出现下滑。
2.7 主要技术要求
1)结构件
(1)起重机的桥架结构由箱形主梁、端梁、中间梁,以及主梁两侧的悬臂式走台、栏杆等组成。端梁和中间梁的上方铺设桥板连接主梁两侧的走台,便于交通。走台和桥板应配有符合规范的安全栏杆。桥机吊钩的工作范围应尽可能扩大,而且必须满足本工程的特殊使用要求。在符合本文件所阐明的桥机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承包人可提出更佳的桥架结构方案。主梁上部设有用螺栓固定的轨道,供小车行走,主梁上应设置吊装主梁用的吊点。
(2)小车架为刚性焊接结构,纵梁采用焊接箱形或工字梁,横梁是焊接箱形梁,小车车轮轴承箱直接固定在横梁两端,小车架直接受力处应设有筋板,以保证有足够的刚度,在受载变形后不得影响机构的正常工作。
(3)驾驶室、梯子、栏杆
驾驶室的结构采用封闭式,要求设计安装用的临时吊点,驾驶室内布置有操纵设备、司机座椅、照明控制箱、事故应急照齿轮明设备、仪表箱、起吊监控显示器、1P制冷空调、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和灭火器等。
从驾驶室通往桥架走台应设有梯子,梯子必须通行方便,安全可靠,梯子最小宽度不宜小于450mm。
起重机主梁、小车和驾驶室等处作为检查或检修走道或作业平台必须设置栏杆。栏杆离铺板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1100mm,离铺板450mm处应有中间栏杆,底部应有不低于70mm的挡板。
走道和作业平台的铺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钢板制成。
桥式起重机应根据Ⅵ度作抗震设计,并应提供抗震分析计算文件。
2) 电动机、制动器
起重机主、副起升机构及大车、小车运行机构均采用目前在国内起重机行业广泛使用的知名专业厂家生产的YZP系列电机,F级绝缘,IP54级防护。
a) 起升机构
起升机构制动方式采用支持和控制制动并用——支持制动为常闭液压式,控制制动为电气制动。起升机构电机驱动轴上应设置两个常闭式液压制动器,其中一个为主制动器,另一个为辅助制动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溜钩现象。
(1)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起升机构由主钩、副钩和小车组成,所有运动都由邻近的限位开关来保护,这些开关能中断电动机的电源及引起刹车。起升机构设有最高、最低限位和过载保护,小车轨道两端设有限位开关。承包人还应为每台桥式起重机提供一个超载保护装置。
(2) 起升机构由驱动装置、制动器、卷绕系统和吊物装置等部分组成。
驱动装置是专用敞开式卷扬机,该卷扬机由下列构件组成:
①起吊所用带底座的卧式电动机。该电动机的接电持续运行时间为60分钟,并且必须进行过载、过热校验。承包人必须把检验结果提交给发包人。
②电动机与减速器之间采用齿轮联轴器。
③减速器由装在油箱内的平行轴、直齿轮、斜齿轮组成。轴直接装在卷筒上,齿轮采用硬齿面结构,精度等级达到6级,硬度达到HRC58或更高,减速器与车架用铰接连接以便拆装。减速器外壳采用焊接或铸造结构,但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得出现漏油或渗油现象,减速器的轴承密封应安全可靠。
制动器的组成:
①工作制动器。制动轮可单独设置或附于减速器上。每一套驱动装置要设一个采用轮式制动器,制动器的选择应符合GB/T3811中的有关条款的要求。当电源中断时投入,以确保安全。采用免维护设计,刹车片材质环保不含**。制动轮必须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连接的轴上,制动安全系数应不低于1.75。
② 安全制动器。为防止起升机构的驱动装置一旦损坏而出现特殊事故,在钢丝绳卷筒上应设置机械式制动器作安全制动器。此安全制动器在机构失效或传动装置损坏导致物品超速下降,下降速度达到1.5倍额定转速前自动起作用。安全制动器采用液压盘式制动器,为非自动式结构,制动力不会传递到活塞,确保油不会渗入到制动盘,彻底解决漏油问题。
卷绕系统由卷筒、滑轮组、钢丝绳等部分组成
①卷筒部分包括卷筒、轴颈轴承和变频电动机等。卷筒加工前钢板应做无损探伤,并为双向、反向槽型式,以确保荷载的竖直提升。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大于或等于20,绳槽槽底半径为(0.54~0.6)d(d-钢丝绳直径)。绳槽应经过机械加工。卷筒的加工应保证吊钩在下极限位置时,起吊钢丝绳在绳槽内至少保留3圈安全圈;另外,当吊钩在上极限位置时,卷筒上留有备用绳槽,主起升机构的备用绳槽为1圈,副起升机构的备用绳槽为2圈。
② 起升高度大于40m的桥式起重机卷筒采用多层缠绕折线绳槽,最多不超过3层,钢丝绳返回角满足SL41规范的有关要求。卷筒主轴采用滚动轴承支承,静负荷安全系数S0≥2.5。
③滑轮组用优质钢材制造。钢丝绳滑轮的绳槽应加工成可变直径的,以减少对钢丝绳的磨损。绳槽槽底半径为(0.54~0.6)d(d-钢丝绳直径)。滑轮的枢轴应由合金钢制成,并放置在滚动轴承上。提供滑轮的同时,应提供用于严密地包装钢丝绳的护绳套。
④钢丝绳应为坚硬的淬火高强度钢,钢丝绳的应力计算应考虑最大的荷载,包括吊钩和绳子滑轮的重量。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
(3) 吊物装置
①吊物装置包括起吊用的主钩和副钩。吊钩采用双月牙型。
②吊钩采用锻钢并研磨加工而成,禁止使用铸造吊钩。吊钩材料选用GB/T10051《起重吊钩》中DG20或DG20Mn吊钩专用钢,具体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荷载试验中最大的应力不应超过极限强度的三分之二。吊钩应进行150%额定荷载量的负载试验,试验后应进行X射线或磁力探伤检查,以确保吊钩无潜在的损伤,吊钩可在滚动轴承上自由转动,吊钩上应设有安全栓以防吊具意外脱钩。
③起吊电动机转子和起吊定子所用的专用吊具均由电动机制造商提供。承包人所提供的起重机的吊物装置应与电动机制造商提供的专用吊具相匹配(如有,按发包人要求配置)。供起重机试验用的试块和起吊装置由承包人提供,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
b) 运行机构
运行机构制动方式采用支持和控制制动并用——支持制动为常闭液压式,控制制动为电气制动。在运行机构电机驱动轴上设置一个常闭式液压制动器。
(1) 运行机构大小车轮的材料及热处理、大车车轮轴线和小车运行机构装配质量等应保证达到下表的要求值:
| 序号 |
内 容 |
单位 |
要求值 |
保 证 值 |
备 注 |
| 1 |
钢质大小车轮踏面硬度 |
HB |
300~380 |
||
| 2 |
钢质大小车轮踏面淬硬层深度及硬度 |
D≤400mm,深度≥15mm D400mm,深度≥20mm 淬硬层深度处硬度≥HB260 |
D:车轮直径 |
||
| 3 |
制动轮制动面硬度 |
HRC HB |
钢质:45~55 球墨铸铁:174~241 |
||
| 4 |
大车左右端车轮轴线水平偏斜 |
tg=0.0006 |
|||
| 5 |
大车左右端车轮轴线垂直偏斜 |
0.0005≤g≤0.003 |
两端偏斜方向应相反,且只允许向外偏斜 |
||
| 6 |
大小车轮踏面直径公差 |
m |
直径(mm) 公差(m) 400~500 0~155 |
||
| 7 |
大车轨道直线度 |
mm |
在任意2m范围内小于1 |
(2)大车运行机构
大车运行机构由变频电动机、传动装置、制动器、纠偏装置和车轮等组成。电动机必须进行过载、过热校验,承包人必须把校验结果提交发包人。传动装置由传动轴和减速器组成。
① 传动轴用优质钢锻造而成,主轴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任何情况下作用在主轴上的扭矩、轴向力和水平力。
②减速器外壳采用焊接或铸造的结构,减速器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得出现漏油和渗油现象,减速器和轴承密封应安全可靠。
③大车运行机构应有4或8个车轮组,每个车轮组由焊接成箱形的小车架制成。每个小车架都装置有两个铸钢车轮,车轮应安装在轴承上,并绕固定轴转动。8个车轮中应不少于2个应直接由减速机构电动机驱动。运行机构起动或停止时,主动轮不应打滑。
④制动轮可单独设置或附于减速器上。制动器必须运行安全、可靠、平稳、冲击小和使用寿命长。
⑤纠偏装置应能通过调整电机的转速,使得桥机两侧车轮同步、平稳运行,能够彻底解决桥机的啃轨问题并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
(3)小车运行机构
小车都应设独立的驱动系统(运行机构),由变频电动机、传动装置、制动器和车轮组成。电动机必须进行过载、过热校验,承包人必须把校验结果提交发包人。 传动装置由传动轴和减速器组成。
① 传动轴采用优质钢锻造而成。主轴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能承受任何情况下作用在主轴上的扭矩、轴向力和水平力。
②减速器外壳采用焊接或铸造的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得出现漏油和渗油现象,减速器和轴承密封应安全可靠。
车轮组由车轮、轴和轴承等组成。车轮为带轮缘的钢轮,轮子装在轴承上,运行机构起动或停止时,主动轮不应打滑。
制动轮可单独设置或附于减速器上。制动器必须运行安全、可靠、平稳、冲击小和使用寿命长。
3)馈电方式
采用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向起重机馈电,单端供电,电源380V/AC,4根安全滑接输电导管(其中一根是专用接地滑线)布置位置在上游侧(暂定)。桥机采用能量回馈式公用直流母线交流变频调速方案,在总动力回路中,设置2套主动型整流/回馈单元,以便重物下降时产生的能量回馈到电网,实现四象限运行,且回馈电压总谐波畸变率小于5%(按《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规范要求)。2套整流/回馈单元可互为备用。交流电经整流/回馈装置完成交-直(或直-交)变换,直流电以公用母线方式输出,各机构的传动装置为逆变器,挂在公用直流母线上,将母线上的直流电逆变为频率可调的交流电后送到各自的电动机上,完成电动机的速度、力矩控制。
整流/回馈单元应采用业内口碑良好、应用业绩丰富、经过实践验证的安全可靠的品牌产品。
同时必须设置滑接输电装置的检修吊笼。
4)起重机电气
起重机上的电气由主电路、控制电路、照明及信号电路组成,各电路分路供电,各有单独的电源开关。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配电装置、保护设备、控制装置、电缆、盘柜、信号屏、仪表、灯具等。所有设备应考虑防震防脱落措施。所有电缆均用阻燃电缆。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电气设备均为IP54级防护。
a) 主电路配有总断路器,对各机构电机实施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还可以用于紧急断开总电路。起升机构、行走机构传动采用交流变频调速方式。主钩和副钩起升机构电动机、大车、小车运行机构电动机均采用变频电机。承包人所提供各运行机械所需的交流电动机应是适用于起重设备的变频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必须进行容量校验,电动机必须满足在设计极限要求的情况下,最大力矩或堵转力矩应保证机构起动的需要。在设计要求的情况下,电动机应不出现过热。
b) 控制电路
系统配有总接触器,可以远距离通断主回路,在主接触器控制回路中,还串有总过流继电器的辅助触点及门开关的触头,以保证故障跳闸和司机室门、梯门、栏杆门被打开的情况下,断开总接触器进行保护。此外,还具有断电失压保护、缺相保护、接地保护、行程限位保护、控制器零位保护、超载保护等功能。
电动机均设有过流继电器,一旦发生过电流现象,将自动切断控制电路,电机停止,只在控制器回零后,电机才能重新起动。
电控设备采用PLC控制方式。
起重机各机构均设有行程限位保护,当机构运行到限位位置时,电机将不能再继续运转,但允许反方向运转。
起重机主、副起升机构均设有超载限制保护,当达到90%额定起重量时,自动声光报警。当达到105%额定起重量时,自动切断起升电源。
主起升机构设荷载限制器,具有称重显示、声光报警、超载控制等功能,并有DC 4~20mA模拟量输出供司机室屏幕显示。
制动器驱动组件必须按电源电压和频率、环境条件及其对应机构的工况来选定。驱动组件的推力及行程等都应不小于制动器所要求的额定值。
c)照明及信号电路
起重机上设有照明、电铃、备用220V电源插座、低压(36V)防水插座,提供一支30 m电缆线的安全灯。在机上的适当位置设置不少于3具应急灯。起重机的每根主梁下,配置两盏卤化灯。
d)电气元件应采用知名品牌,如ABB、施耐德、欧姆龙及西门子等产品。
桥机所有运行及起升机构的电气传动系统均采用全数字交流变频调速,闭环矢量控制。变频器应采用质量可靠、高品质的起重机专用变频器,防潮能力强,具有电动机参数自适应、制动单元和制动电阻制动、AC 进线电抗器和电容滤波等功能。变频器应采用施耐德、ABB、西门子等知名品牌的产品。
e)设置舱口和端梁开关,当通道打开时切断总电源。
f)监测系统
在司机室内设有桥机状态和故障显示的计算机综合监测系统,可对各种运行信号、保护信号、监测信号、故障信号进行显示。系统应包含符合GB/T 28264要求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该系统由工业控制计算机、触摸式显示屏、激光打印机及系统软件等组成。
(1)综合故障监测
综合故障监测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桥机供电电源监测、桥机电气控制线路控制监测、各机构电动机故障监测、 各机构调速系统和装置故障监测、各制动器的故障监测、各机构极限位置监测、 超载限制器监测、联锁保护装置监测、 防碰撞装置监测
(2)故障监测显示系统
故障监测显示系统的软件能在Windows操作平台上运行,并应具有以下功能:
各种图形编辑功能,利用相应工具进行各种图形画面的开发和流程编程。
报警管理及显示功能,提供报警级别、报警时间、报警解除时间、报警类别、报警部位及设备代号、报警说明等,全部信息均可用中文显示。
各种数据的储存、报表管理及打印。
各种操作记录的储存及显示。
具有快速、实时高效的通讯功能。
起重机整机故障监测和总体信息监测及显示。
起重机分机构故障信息监测及显示。
实时数据和历史资料分析。
多窗口显示。
(3)故障监测信号
在桥机上应设置如下故障监测信号。各故障监测点的探测元件均采用高质量的优质元件。
各电机过热报警;
各电机过流报警;
各机构零压报警;
各机构失压和缺相报警;
各机构过载报警;
安全制动器投入报警;
各机构极限限位报警;
各机构电机超速报警;
各机构变频器异常报警;
总断路器短路保护报警;
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报警;
吊点高度至准确定位1.0m处报警;
制动器闸板间隙超标报警;
电气设备室温度超过允许值报警;
防碰撞装置报警。
(4)视频监控系统
桥机设置不少于3点高清摄像头,用于监测桥机轨道两侧及地面情况,视频信号送至司机室。具体设置位置设联会确定。
5)控制方式
起重机驾驶室(司机室)内设置联动操作台,司机可对整机的各项功能实施操纵。司机室内的仪表信号屏可显示运行状况。设有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同时起重机可实现地面遥控的功能,承包人应提供成套的地面遥控设备,地面遥控设备采用可靠稳定的进口产品。
6) 安全接地
起重机的大车架、小车架、轨道均应安全接地。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网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接地线不得作为载流零线。
7) 车挡和缓冲器
起重机的大车、小车设有缓冲器,轨道端头位置设置车挡。
起重机大车的车挡与缓****车行程临界点(切断电源)的距离不大于700mm。但尚应满足下述特殊工况:
临时解除行程开关接线,可继续操纵桥机大车向右方缓慢行进,直至桥机右边缘距端墙面250mm。此时大车缓冲器与车挡的碰触面尚应有50mm以上的距离。
8) 其它安全措施
a) 起重机的副钩吊钩均应设置钢丝绳的防脱棘爪。
b) 起重机设有防止主钩的动滑轮或钢丝绳碰撞输电导管的挡架。
c) 起重机的各机构启动之前均鸣响警铃信号。
d) 起重机上配置有自身需要的消防器材,其规格、数量及位置应符合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
e) 起重机的备用通道
起重机桥架上游侧和下游侧走台的两端,均设置可下至大车轨顶的爬梯。爬梯的尺寸不应增加桥机的总宽度。爬梯的****中心不大于400mm。
f)大车运行机构上应装设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面应不大于10mm。
9)司机室和检修吊笼
从厂房边壁的平台可跨入司机室的外平台。从外平台经梯子可登上桥架走台,或进入滑接输电装置的检修笼。采用封闭式司机室,室内装有风扇并配置一台壁挂式冷暖空调器,使司机室内温度保持在+20~+28℃范围内,循环冷、暖气不要直接吹向司机。司机室四周和底部设有视窗以保证司机有良好的视野。窗扇可以开启,以便于通风及夜间避免玻璃眩光。窗玻璃采用钢化玻璃,且可以在室内更换。司机室内应配置化学灭火器及其固定装置
10) 噪声
起重机正常运行时,其它外音干扰的情况下,在司机室座位上测量,噪声不大于60分贝。
11)数字孪生设备
桥式起重机还包含桥式起重机数字孪生设备,含桥机数字孪生监测设备及现地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系统,具体要求在社联会上确定。
2.8主要控制尺寸
起重机的主要尺寸,各吊钩的工作范围,司机室的位置,安全滑接输电导管的位置,满施工图设计规定。
****车行走机构如果采用“三合一”减速器,而且减速器布置在端梁的外侧,则减速器****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大于400mm。若减速器布置在端梁的内侧,则必须特别考虑防止减速器或零件脱落震落的危险,并应有便于检修维护的措施。
2.9 起重机轨道
起重机大车轨道、小车轨道应是符合《起重机用钢轨》(YB/T 5055)或《铁路用热轧钢轨》(GB2585),且经过矫直的合格产品。小车轨道如采用方钢,其机械性能及形位公差应不低于上述的钢轨标准。
起重机大车轨道单根轨道的允许偏差如下表:
单根轨道的允许偏差
| 项 目 |
单根长度 |
中心线直线度 |
轨道面平面度 |
断面平面度 |
| 允许偏差 |
10 mm |
8 mm |
5 mm |
1 mm |
大车轨道的配置和铺设:
起重机大车轨道的接缝位置应适应混凝土吊车梁的结构分缝。上游轨道接缝与下游轨道接缝的位置应错开,错开距离应不等于大车的轮距。同侧轨道的相邻接缝的距离应不等于大车的轮距。大车轨道垫板的间距不大于600mm。垫板的预埋基础螺栓至混凝土分缝的净距不小于100mm。若预留孔洞,后埋螺栓,则孔边至混凝土分缝的净距不小于50mm。承包人提供的大车轨道长度应能满足吊车梁结构分缝布置要求。
大车轨道安装应符合《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大车轨道铺设的允许偏差执行《水利水电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SL/T241)规范附录A的规定,以及《起重机 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轨道公差 第1部分:总则 》(GB10183.1)标准。
轨道端部装有阻进器。轨道两端设阻进器。阻进器、附件及埋件应按桥机大车运行可能出现的最大速度发生的碰撞条件进行计算。
2.10 安全滑接输电装置
1) 概述
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应包括输电导管、支架、双集电器,以及预埋件等。
2)产品技术条件
a) 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b) 输电导管防护等级IP23;
c) 适用于室温-3℃至+41℃,相对湿度95%的环境条件。
3)技术要求
输电导管的载流能力应与起重机的工作级别相应,并符合“ 馈电方式”条款的规定。每根导管配置双集电器,确保输电可靠,不得有瞬间跳动断电现象。但单独每个集电器应可满足输电的需要。
输电导管采用悬吊式安装,全线与大车轨道平行,偏差不大于15mm。输电导管支架采用镀锌件。
2.11电动液压升降平台
a)概述
电动液压升降平**装于起重机小车的侧方,由电动控制、液压驱动。应包括塔架、平台和围栏、驱动装置,以及控制装置等。
b)产品技术条件
(1) 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电动机防护等级IP23;
(3)适用于室温-3℃至+41℃,相对湿度95%的环境条件。
c)技术要求
(1)电动液压升降平台的额定载重量不小于2kN,额定乘员人数为2人,厂家应综合考虑起重机小车尺寸对升降平台的平板尺寸进行定制设计,升降平台的底板固定于小车侧方,随小车一同移动。升降平台的最大升降高度暂定为10m,具体高度在设计联络会后确定。
(2)升降平台设置一套独立作用的多点控制方式,配备遥控装置,可在任意位置打开升降,断电即停止,并设有缓冲装置和超载保护。
(3)升降平台的油漆涂覆标准与起重机主体一致。
2.12备品备件
承包人所提供的运行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应与起重机相同部件具有互换性,应采用相同的材料和相同的制造工艺。
承包人应随机供应下表所列的备品备件以及承包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备品备件,费用已含在总价中。在合同签订后十年中,承包人应以优惠价格及时提供起重机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
起重机备品备件表
| 序号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QD32/5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
| 1.1 |
制动器刹车片 |
台套 |
1 |
||
| 1.2 |
接触器 |
台套 |
1 |
||
| 1.3 |
断路器 |
台套 |
1 |
||
| 1.4 |
空开 |
台套 |
1 |
||
| 1.5 |
照明灯 |
台套 |
1 |
||
| 1.6 |
PLC |
台套 |
1 |
||
| 1.7 |
各类型开关 |
台套 |
1 |
||
| 1.8 |
各类限位装置 |
台套 |
1 |
||
| 1.9 |
离合器易损件 |
台套 |
1 |
||
| 1.10 |
各类型熔断器 |
台套 |
1 |
||
| 1.11 |
各类型模块 |
台套 |
1 |
||
| 1.12 |
遥控器(含接收设备) |
台套 |
1 |
||
2.13专用工器具
承包人供给安装、调试、检修用的专用工器具如下(费用已含在总价中):
起重机专用工器具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 1 |
力矩扳手 |
1套 |
||
| 2 |
油枪 |
2只 |
||
| 3 |
PLC编程电缆 |
1台套 |
||
| 4 |
电工工具 |
1套 |
||
| 合计 |
2.14专用工具和试验设备
承包人应随机提供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使用的工具以及专用工具,这些工具应放置在合适的工具箱内。承包人应在投标书中将这些工具的的详细清单列出。
2.15 起重机的检验和试验
1)工厂试验
工厂试验包括常规检查和空载试验,具体项目和要求应符合规范要求。
a) ****工厂内进行整体预装,检查零部件的完整性及尺寸的正确性;在不带绳、钩情况下(空载)试车,检查各机构应运转正常,制动平稳,无异常噪音,大车、小车均无啃轨现象,各类型桥式起重机的车轮踏面和轨道接触印痕应偏向轨**侧。其他检验内容按《水利水电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SL/T241)规范。起重机安装后在现场按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和试验。
b) 发****工厂试验期间,将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工艺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这种检验并不减轻承包人的责任。试验在发包人见证下由承包人按规范进行,试验的日期双方协商确定。此部分费用已含在设备制造费用中,不单独报价。
c) 承包人应至少在试验前 30 天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试验或检验大纲,此大纲应包括试验或检验项目、方法、允许误差、标准和时间安排等,****工厂****工厂试验,试验报告应在起重机设备发运前 30 天交予发包人代表。
d) 经试验,发包人认定设备有缺陷,不符合规定时,承包人应予以修复,并再进行试验,否则发包人可以拒收。重复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e) 发包人可要求进行非规定项目的试验,若试验结果表明设备工艺、材料不良则试验费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发包人负担。
f) 若非承包人过失造****加工厂试验,则承****工厂试验。但必须将试验结果提交给发包人代表确认。
2)现场试验
a)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在交接验收前应进行现场试验,以验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现场试验项目和要求见有关规范。
b) 现场试验由发包人主持,承包人负责进行,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小组负责对试验结果进行鉴定。
c) 现场试验时间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安排,试验大纲由承包人在开始试验前一个月提出,试验大纲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和检验标准。
d) 现场试验所需的主要设备、仪表及材料等由承包人自备,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e) 现场试验结果应由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之见证人记录并形成文件。如果现场试验成功,承包人应在试验完成后28天内按要求完成现场试验报告。
f) 如果现场试验未能达到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则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性能,并自费重复试验,且对工期进度负责。
g) 重复试验所造成之任何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h) 若重复试验仍未达到技术规范规定的保证值,发包人有权拒收。
2.16 交接验收
1)初步验收
起重机通过现场试验,并对设备进行了彻底检查、检验符合合同要求时,并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起重机使用许可证”后,发包人将签发“初步验收证书”。
2)最终验收
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由双方共同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和质量、性能评定。符合合同及其附件要求后,由发包人对起重机签发“最终验收证书”。
3) 售后服务
a)免费提供司机、司索、指挥、维护人员的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证明资料协助学员取得相应的操作、上岗资质证书。
b)应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质保期以后,也有义务对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2.17设备特性及性能保证
承包人应按技术文件和现行《规范》要求编写和提交设备特性及性能保证指标,填写内容必须清晰准确,并保证合同设备特性和性能不低于技术文件中写明的指标参数。如果中标,所编写的设备特性及性能保证指标经发包人认可后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QD32/5t桥式起重机设备特性表
| 序号 |
项 目 |
保证值 |
| 1 |
起重机主要特性 |
|
| 1.1 |
起重机型号 |
|
| 1.2 |
主钩额定起重量(t) |
|
| 1.3 |
副钩额定起重量(t) |
|
| 1.4 |
起重机的工作级别 |
|
| 1.5 |
大车运行机构的工作级别 |
|
| 1.6 |
小车运行机构的工作级别 |
|
| 1.7 |
起升机构的工作级别 |
|
| 1.8 |
桥机跨度(m) |
|
| 1.9 |
大车车轮数量及轮距 |
|
| 1.10 |
大车最大轮压(kN)/最小轮压(kN) |
|
| 1.11 |
纵/横向刹车力(kN) |
|
| 1.12 |
偏斜刹车力(kN) |
|
| 1.13 |
桥机的自振频率(Hz) |
|
| 2 |
外形尺寸及极限 |
|
| 2.1 |
整车高度(m) |
|
| 2.2 |
整车宽度(m) |
|
| 2.3 |
****中心至起重机外侧距离不大于(m) |
|
| 2.4 |
主钩上游****中心距离(m) |
|
| 2.5 |
主钩下****中心距离(m) |
|
| 2.6 |
副钩上****中心距离 (m) |
|
| 2.7 |
副钩下****中心距离 (m) |
|
| 2.8 |
****中心至轨顶最小距离(m) |
|
| 2.9 |
副钩中心至轨顶最小距离(m) |
|
| 2.10 |
大车轨顶至起重机顶端距离 (m) |
|
| 2.11 |
****中心至大车轨面距离(m) |
|
| 3 |
主起升机构 |
|
| 3.1 |
起重量(t) |
|
| 3.2 |
主钩型号 |
|
| 3.3 |
主钩自重(t) |
|
| 3.4 |
起升高度(m) |
|
| 3.5 |
起升速度(r/min) |
|
| 3.6 |
变频电机型号 |
|
| 3.7 |
变频电机数量(个) |
|
| 3.8 |
变频电机功率(kW) |
|
| 3.9 |
变频电机额定电压(V) |
|
| 3.10 |
变频电机额定转速(r/min) |
|
| 3.11 |
变频电机变频转速范围(r/min) |
|
| 3.12 |
变频电机绝缘等级 |
|
| 3.13 |
变频电机防护等级 |
|
| 3.14 |
减速器型号/型式 |
|
| 3.15 |
减速器工作级别 |
|
| 3.16 |
减速器数量(个) |
|
| 3.17 |
减速器齿面硬度 |
|
| 3.18 |
减速器齿轮精度 |
|
| 3.19 |
减速器与卷筒连接 |
|
| 3.20 |
减速器齿轮、齿轮轴材料 |
|
| 3.21 |
制动器型号 |
|
| 3.22 |
制动器形式 |
|
| 3.23 |
制动器数量(个) |
|
| 3.24 |
制动器制动力矩(N.m) |
|
| 3.25 |
制动器安全系数 |
|
| 3.26 |
起吊重物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m) |
|
| 3.27 |
卷筒形式 |
|
| 3.28 |
卷筒数量(个) |
|
| 3.29 |
卷筒规格 |
|
| 3.30 |
卷筒材料 |
|
| 3.31 |
钢丝绳型式及规格 |
|
| 3.32 |
钢丝绳安全系数 |
|
| 3.33 |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 |
|
| 3.34 |
吊钩材料 |
|
| 4 |
副起升机构 |
|
| 4.1 |
起重量(m) |
|
| 4.2 |
副钩型号 |
|
| 4.3 |
副钩自重(t) |
|
| 4.4 |
起升高度(m/min) |
|
| 4.5 |
起升速度(m/min) |
|
| 4.6 |
变频电机型号 |
|
| 4.7 |
变频电机数量(个) |
|
| 4.8 |
变频电机功率(kW) |
|
| 4.9 |
变频电机额定电压(V) |
|
| 4.10 |
变频电机额定转速(r/min) |
|
| 4.11 |
变频电机变频转速范围(r/min) |
|
| 4.12 |
变频电机绝缘等级 |
|
| 4.13 |
变频电机防护等级 |
|
| 4.14 |
减速器型号/型式 |
|
| 4.15 |
减速器工作级别 |
|
| 4.16 |
减速器数量(个) |
|
| 4.17 |
减速器齿面硬度 |
|
| 4.18 |
减速器齿轮精度 |
|
| 4.19 |
减速器与卷筒连接 |
|
| 4.20 |
减速器齿轮、齿轮轴材料 |
|
| 4.21 |
制动器型式 |
|
| 4.22 |
制动器数量(个) |
|
| 4.23 |
制动器型号 |
|
| 4.24 |
制动器制动力矩(N.m) |
|
| 4.25 |
制动器安全系数 |
|
| 4.26 |
起吊重物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m) |
|
| 4.27 |
卷筒形式 |
|
| 4.28 |
卷筒数量(个) |
|
| 4.29 |
卷筒规格 |
|
| 4.30 |
卷筒材料 |
|
| 4.31 |
钢丝绳型式及规格 |
|
| 4.32 |
钢丝绳安全系数 |
|
| 4.33 |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 |
|
| 4.34 |
吊钩材料 |
|
| 5 |
小车运行机构 |
|
| 5.1 |
运行速度(m/min) |
|
| 5.2 |
驱动形式 |
|
| 5.3 |
变频电机型号 |
|
| 5.4 |
变频电机数量(个) |
|
| 5.5 |
变频电机功率(kW) |
|
| 5.6 |
变频电机额定电压(V) |
|
| 5.7 |
变频电机额定转速(r/min) |
|
| 5.8 |
变频电机变频转速范围(r/min) |
|
| 5.9 |
减速器型号/型式 |
|
| 5.10 |
减速器数量(个) |
|
| 5.11 |
减速器齿面硬度 |
|
| 5.12 |
减速器齿轮精度 |
|
| 5.13 |
减速器与车轮连接 |
|
| 5.14 |
减速器齿轮、齿轮轴材料 |
|
| 5.15 |
制动器形式 |
|
| 5.16 |
制动器数量(个) |
|
| 5.17 |
制动器型号 |
|
| 5.18 |
制动器制动力矩(N.m) |
|
| 5.19 |
制动器安全系数 |
|
| 5.20 |
车轮型式 |
|
| 5.21 |
车轮材料 |
|
| 5.22 |
车轮数量(个) |
|
| 5.23 |
车轮直径(mm) |
|
| 5.24 |
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硬度(HB) |
|
| 5.25 |
车轮淬硬层深度(mm) |
|
| 5.26 |
车轮最小淬硬层深度的硬度(HB) |
|
| 5.27 |
车轮小车轨距差(mm) |
|
| 5.28 |
每对车轮轨距相对差(mm) |
|
| 5.29 |
缓冲器形式 |
|
| 5.30 |
缓冲器数量(个) |
|
| 5.31 |
小车轨道型号 |
|
| 6 |
大车运行机构 |
|
| 6.1 |
运行速度(m/min) |
|
| 6.2 |
驱动形式 |
|
| 6.3 |
变频电机型号 |
|
| 6.4 |
变频电机数量(个) |
|
| 6.5 |
变频电机功率(kW) |
|
| 6.6 |
变频电机额定电压(V) |
|
| 6.7 |
变频电机额定转速(r/min) |
|
| 6.8 |
变频电机变频转速范围(r/min) |
|
| 6.9 |
减速器形式 |
|
| 6.10 |
减速器数量(个) |
|
| 6.11 |
减速器齿面硬度 |
|
| 6.12 |
减速器齿轮精度 |
|
| 6.13 |
减速器与车轮连接 |
|
| 6.14 |
减速器齿轮、齿轮轴材料 |
|
| 6.15 |
制动器形式 |
|
| 6.16 |
制动器数量(个) |
|
| 6.17 |
制动器型号 |
|
| 6.18 |
制动器制动力矩(N.m) |
|
| 6.19 |
制动器安全系数 |
|
| 6.20 |
车轮型式 |
|
| 6.21 |
车轮材料 |
|
| 6.22 |
车轮数量(个) |
|
| 6.23 |
车轮直径(mm) |
|
| 6.24 |
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硬度(HB) |
|
| 6.25 |
车轮淬硬层深度(mm) |
|
| 6.26 |
车轮最小淬硬层深度的硬度(HB) |
|
| 6.27 |
大车每对车轮轨距相对差(mm) |
|
| 6.28 |
大车同一端梁下车轮的同位差(mm) |
|
| 6.29 |
大车同一平衡架下车轮的同位差(mm) |
|
| 6.30 |
每对车轮跨度相对差(mm) |
|
| 6.31 |
缓冲器形式 |
|
| 6.32 |
缓冲器数量(个) |
|
| 6.33 |
大车轨道型号 |
|
| 6.34 |
大车最大撞击力(kN) |
|
| 7 |
桥架 |
|
| 7.1 |
桥架型式 |
|
| 7.2 |
桥架材料 |
|
| 7.3 |
小车架型式 |
|
| 7.4 |
小车架材料 |
|
| 7.5 |
小车架主要受力梁的最大弯曲正压力(N/mm2) |
|
| 7.6 |
小车架主要受力梁的挠度(mm) |
|
| 7.7 |
在起吊额定载荷时主梁挠度(跨中额定载荷)(mm) |
|
| 7.8 |
主梁最大上拱度(跨中1/10跨度内)(mm) |
|
| 7.9 |
桥架对角线差(mm) |
|
| 7.10 |
主梁上盖板水平偏斜(mm) |
|
| 7.11 |
同一截面上小车轨道高低差(mm) |
|
| 7.12 |
栏杆高度(mm) |
|
| 7.13. |
栏杆承载力(kN) |
|
| 7.14 |
箱形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mm) |
|
| 8 |
地面遥控装置 |
|
| 8.1 |
型号 |
|
| 8.2 |
产地(进口) |
|
| 9 |
电动葫芦 |
|
| 9.1 |
型号 |
|
| 9.2 |
额定起重量 |
|
| 9.3 |
工作级别 |
|
| 10 |
主要构件重量 |
|
| 10.1 |
小车总重(t) |
|
| 10.2 |
大车总重(t) |
|
| 10.3 |
桥架总重(t) |
|
| 10.4 |
起重机总重(t) |
|
| 11 |
滑触线 |
|
| 11.1 |
型式 |
| 序号 |
名 称 |
重 量(t) |
外形尺寸(mm) |
运输方式 |
||
| 设备重量 |
运输重量 |
设备尺寸 |
运输尺寸 |
|||
| 1 |
主梁 |
|||||
| 2 |
端梁 |
|||||
| 3 |
小车 |
|||||
| 4 |
卷筒 |
|||||
| 最大件 |
||||||
| 最重件 |
||||||
2.17长期保修
承包人自发货之日起三年内,起重机投入运行二年内(上述期限以先到为准),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承包人应无偿为发包人更换或修理。
上述期限之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承包人仍应及时积极配合发包人(或运行单位)更换或修理,合理收取工本费。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相关技术相求如下: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设备参数为LX2t-3m H=25m 起重量2t;跨度3m;起升高度25m;工作级别A4;操作形式:遥控操作。大车运行速度1~10m/min,小车运行速度1~10m/min,起升速度0.8~8m/min.均采用变频调速。其他参数要求详见下文。
本招标范围内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成套设备主要由工字钢轨道、大车、主梁、移动式电动葫芦、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和电气控制设备、BIM三维信息模型等组成;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的采购应符合工程设计单位的图纸、技术文件及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安装和试验过程中设备供货商需进行指导,并按本章规定的标准规范中的要求进行验收,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设备报装、报验,并取得使用许可证书 。
a)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的采购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承包范围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下列产品的设计、制造、工厂监测和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安装、取证、现场调试试验、试运行、安全检验、验收和移交及相关售后服务:
(1)提供设备清单中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主机及相关的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起重机 内部馈电和控制装置、电缆、控制装置、地控按钮、起重机 轨道(包括配套的垫板、压板、夹板、螺栓、螺母、垫圈、接地线、车挡等)、安全滑接输电装置、BIM三维信息模型等。
(2)设备运行、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3)提供起重机 现场试验的试重块及吊具,提供设备吊运、安装、试验、拆卸和重新组装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专用设备、配件和专用材料等。
(4)提供详细的图纸、说明书、安装指导文件、现场试验文件等技术资料,培训运行人员。
(5)厂内试验、包装、发运(运输方式按合同规定)、保险、交货。
(6)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安装、试验、试运行。
(7)完成在发包人的协助下取得主管部门的使用许可证书。
(8)设备移交,以及按合同规定的保修。
(9)承包人应提供起重机首次试运行,所需的操作用油及润滑脂。
(10)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设备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设备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设备运行品质是必要的或安装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承包人应予以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11)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应设置动力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位置待定),本技术要求范围内所有的设备均须从该动力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取电。该配电箱内应装设隔离开关。该配电箱、配电箱出线电缆(待定,暂配30m****制造厂供货,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安装方式待定,承包人应提出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尺寸、输入功率及接入动力电缆的要求。电源隔离装置配电箱内部元件及具体安装位置应提交发包人审查、批准。
(12)承包人单独提供一台套手动葫芦,额定起吊重量为1t,具体参数在设联会上确定。手拉葫芦由机体结构、制动器、尾环限制装置、导链和挡链装置、上下吊钩、起重链条、手拉链条、滚动轴承、行走滑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组成。
2)基本参数
(1)起重机的整机工作级别为A3级。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行走机构的工作级别为M4。起重机及电动葫芦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0。
(2)起重机跨度暂按清单,左、右悬臂长度各1.0m。最终起重机跨度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3)起重机起重量、起吊高度暂按清单要求。
(4)电动葫芦起升速度0.8~8.0m/min,大车行走机构及电动葫芦行走速度为1~10m/min,均采用变频调速。
(5)承包商应承诺不因起重机基本参数的改变而提高设备的价格,若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因设备调整而降低,发包人有权提出相应的商务变更。
3)技术要求
(1)起升机构采用MD1型钢丝绳电动葫芦,葫芦及大车的运行机构均采用ZDY1型电机,防护等级IP54。
(2)采用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向起重机馈电,单端供电,电源380V/AC,4根单极输电导管(其中一根是专用接地线)布置位置以施工图设计为准。输电导管的防护等级IP23,允许电压降 <5%。每导管配置双集电器,确保输电平稳可靠。
(3)采用软缆(B级阻燃电缆)向电动葫芦馈电。
(4)起重机车架、轨道均应安全接地。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网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电动葫芦的起升机构、运行机构,以及大车的运行机构均设置限位装置,在行程的临界点自动切断继续同方向运行的电源并引起刹车。限位装置的位置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运行机构的极限位置设有车挡。
(6)起重机采用地面有线+无线操作控制。
4)主要控制尺寸
起重机的主要尺寸,吊钩的工作区域范围,安全滑接输电导管的位置,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5)起重机轨道
(1)起重机大车轨道采用工字钢,具体型号以施工图设计为准,本阶段暂按清单要求,材质Q235,技术条件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条钢技术条件》(GB/T14292)及《热轧型钢》(GB706)。
(2)起重机大车轨道与混凝土屋面梁的连接和固定方式,由承包人参照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悬挂运输设备轨道》(05G359~3(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2005年合订本))进行设计。屋面梁内预置埋件、管孔,待轨道就位调准位置后,将轨道的连接件焊接固定。承包人应在设计联络会之前提出大车轨道配置方案图、轨道安装图,呈交发包人预审查。
(3)轨道安装应符合《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大车轨道铺设的允许偏差执行《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DL/T946)规范附录A的规定,以及《起重机 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轨道公差 第1部分:总则 》(GB10183.1)标准。
6)安全滑接输电装置
(1)安全滑接输电装置应包括输电导管、支架、双集电器,以及预埋件等。
(2)产品技术条件: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输电导管防护等级IP23;适用于室温-3℃至+40℃,相对湿度95%的环境条件。
(3)技术要求
输电导管的载流能力应与起重机的工作级别相应。每根导管配置双集电器,确保输电可靠,不得有瞬间跳动断电现象。但单独每个集电器应可满足输电的需要。
输电导管采用悬吊式安装,全线与大车轨道平行,偏差不大于15mm。输电导管支架采用镀锌件。
7)其他
(1)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其价格含在合同总价中。相同部件具有互换性,且具有相同的制造工艺。
(2)提供必要的培训与售后服务。
(3)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指定发货时间、发货地点和发货批次进行发货,并在发货之前提供仓储,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三维信息模型要求
起重机及附属成套设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T\CWHIDA0006-2019)》的要求设计,交付深度达到G4/N3的要求。
(5)承包人用于厂内起重机及轨道的装置性材料,都应有材质合格证明或材料试验报告。所有标准件的型号、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6)承包人需提供一定量的维护材料。
(7)每台起重机安装完毕,制造厂需协助按起重机试验规范要求进行空载、静、动负荷试验。起重机试验时,制造厂、承包人应在场,由制造厂对规范里规定部位的绕度、变形等进行测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