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GW高效N型电池片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公司20GW高效N型电池片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信息。
****公司20GW高效N型电池片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一期)位****开发区****园区)南区**南路1555号。2023年7月24日,****开发区****发展局(科技创新局)以马开管经〔2023〕119号《关于****公司20GW高效N型电池片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一期、二期)备案的函》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023年5月28日,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公司20GW高效N型电池片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2月5****环境局以马环审〔2023〕49号《关于****公司20GW高效N型电池片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25年4月,****公司****集团****总院****公司对“****公司20GW高效N型电池片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6年1月15日,****公司组织召开了《****公司20GW高效N型电池片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技术核查会。
****(建设单位)、中钢集****总院****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核查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核查,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技术核查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期间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做到了“三同时”,各类污染物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较为规范,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咨询。
公示期: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27日
联系人: 徐跃 158****3915
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
3、专家意见及专家组签字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