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学宿舍智慧管理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10 10:00:00,更正为:2026-02-11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2-10 10:00:00,更正为:2026-02-11 10:00:00。标书代写
更正事项一:
在招标文件“3.4.其他要求”中增加:5.本国产品价格扣除:(1)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可享受价格扣除,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虚假《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更正事项二:
在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报价 具体标准和要求”增加:“注:(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6日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5192
名称:****(****中专学校)
地址:**县寿安街道博士路518号
联系方式:028-****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新裕路501号2栋2单元(荟创空间.博雅科创园D座)4层08、09 号
联系方式:028-****60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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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