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混凝沉淀池更换斜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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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混凝沉淀池更换斜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15:32:35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处理厂混凝沉淀池更换斜管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处理厂混凝沉淀池更换斜管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地点:**市**区

5.服务期: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到货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更换,在项目完成并正常运行30个日历天后进行验收(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另**装日期)。

6.项目最高限价及相关技术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材料型号参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制单价(元)

最高限价小计(元)

备注

1

****处理厂混凝沉淀池更换斜管(含浸塑304防倒塌钢索)

PP材质斜管长度1000mm; 内切圆直径80mm;

厚度10mm

4

86850.00

347400.00

每套斜管面积159平方米(注:此数据为参考数,投标人根据图纸自行计算并适当预留备用量,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内),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图纸1)浸塑304钢绳示意图》及附件2《(图纸2****公司(**二厂)混凝沉淀池(工艺)图》(附件2为********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图,仅供参考,投标方可现场测量,以现场实际数据为准)。

要求:

1.本项采购斜管(含304防倒塌钢索)报价包含拆旧装新,拆除旧斜管并堆放至厂内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新斜管及304防倒塌钢索安装,运行调试。

2.本项采购斜管材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83-2016-水处理用斜管》要求,进场施工前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内容包含:管壁厚度、斜管质量、材料力学性能、管口水平面承压强度、耐冲击强度、侧面承压变形率。

3.防倒塌钢索采用浸塑304材料06Cr19Ni10(新国标)规格:直径12mm;根据图纸进行安装,使用304拉曝(带钩)及304花蓝螺杆进行拉紧(投标人根据图纸自行计算并适当预留备用量,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内)。

4.斜管捆绑绳应采用抗老化材料。在质保期届满前,须对捆绑绳及斜管整体结构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认二者均处于完好状态后,方可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

5.更换斜管过程发现支架出现损坏情况时,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材料由招标人负责购买)

本项目采用综合包干价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347400.00元,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包括货物及零配件、安装费、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措施费、验收、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费、技术服务费(含质量检测、联络费、培训费、保修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备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制单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析、税金分析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及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投标报价的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价格评分依据。如投标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计算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的不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7.交易方式:采购结束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和结算则由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结算。(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项目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开箱检验、安装及验收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该分支机构须取得具备****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4.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标的物的****公司、****公司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指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注:如出现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存在同一制造商、****公司、代理商或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情况,处理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说明》第四条“评标流程”第五款“确定中标候选人”中第5.2。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三、采购方式

自主招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2026年2月2日下午17:00(**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标书代写2月5日下午15:00(**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市西**路12号****管理部****中心),赵小姐,0758-****623。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

4.开标地点:**市西**路12号肇水大楼七楼B会议室。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集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南路19号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赵小姐,0758-****623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35****0321

****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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