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儋州花源田农旅开发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海南-儋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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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花源田农旅开发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1日 时效性:

****关于**花源田农旅开发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花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花源田农旅开发产业园项目有关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水务局意见,经我局审查,决定批准该项目的取水申请,审批意见如下:

一、**花源田农旅开发产业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大成镇西**。****园区规划范围总面积57.24公顷,合859亩;规划范围内包含建设用地6块,建设用地总面积1.08公顷,合16亩。项目总体功能分区5个,分****示范区、浪漫花景核心体验区、园艺康养休闲度假区、林果生态种植区和公服市政设施建设。为满足项目区灌溉用水需求,项目在春江****泵站,利用泵站提水灌溉是必要的。

二、《**花源田农旅开发产业园项目水**论证报告表(报批稿)》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修编。项目水**论证对项目取水、用水、退水影响分析评价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行。同意本项目水**论证的主要结论。

(一)本项目以地表水春江流域作为取水水源,取水点位于**市大成镇西**春江左岸,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21'58 ,北纬19°30'53 ,取水量为42.68万m3/a,其中农林灌溉需水量为37.20万m3/a,道路广场浇洒需水量为5.48万m3/a,用水保证率90%。

(二)本项****广场浇洒多余水量下渗补给地下水,基本不产生退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农场市政污水管网。

三、取水事项应按照节约用水的要求,设计、建设节水设施、用水计量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在取水许可有效期限内,你单位因取水权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等取水事项发生变化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变更;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将注销取水许可证。

五、项目取水量超出许可水量、取水用途变更、取水水源或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等符合《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请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延续许可。

七、其他有关要求

****公司应严格落实项目水**论证报告表中提出的节水和废污水处理措施、水**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水**论证报告表提出的退水方式进行退水。加强对项目取水、用水的计量监控和取水计量设施的管理,发现取水设施损毁时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公司****水务局对水**进行检测,****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取水事中****水务局****执法局组织实施。

****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尽快报送取水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四)本决定书自印发生效后,原由我局核发的“儋审水决〔2025〕16号”水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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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


儋审水决〔2026〕2号:**花源田农旅开发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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