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台甲板起重设备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镇宜业路99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自建现有厂房,占地面积24151平方米,项目生产原料:钢材、焊丝、油漆等;项目生产工艺:下料、焊接、数控加工、喷砂、喷漆、组装、成品。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切割机、数控车床、焊机、喷砂机、喷漆房等。将形成年产500台甲板起重设备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下料粉尘和喷砂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FQ01)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迷宫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FQ02)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NOx、挥发性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废气中的二甲苯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产生的二甲苯、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单位边界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地标《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排放限值。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处理厂进行处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废砂、废布袋、废滤芯、废包装材料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相关管理要求。废包装桶、漆渣、废迷宫纸盒、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511-****1989 通讯地址:**市**区勤政路1号,****环境局 |
|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 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