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26日拟对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技改升级日产3750吨水泥熟料循环经济示范线项目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焦作-博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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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月26日拟对****技改升级日产3750吨水泥熟料循环经济示范线项目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技改升级日产3750吨水泥熟料循环经济示范线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技改升级日产3750吨水泥熟料循环经济示范线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9112

传真:0371-****9112

通讯地址:**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技改升级日产3750吨水泥熟料循环经济示范线项目

焦****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

**省****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不新增占地,依托现有厂区。拆除现有 4.0×60m回转窑,**一座 4.2×60m回转窑,日产熟料 3750吨、年产熟料 78.75万吨,年协同处置5万吨垃圾发电飞灰和 10****处理厂干化污泥,同时配套建设其他生产辅助设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覆膜袋式除尘器+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及水泥行业绩效A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氨5mg/m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窑头废气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其他产尘工序均配备覆膜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水洗废气采用一级水吸收+一级酸吸收,盐酸储罐废气采用一级碱吸收处理,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全厂生产废气污染物排放同时满足国家、省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飞灰水洗废水采用物化处理方式,水洗废水收集后进入调节池内以均**质,经提升泵提升至反应池后,加入碳酸钠、混凝剂等沉淀剂,用于去除废水中重金属离子和钙离子,使其反应生成难溶于水的沉淀物,随后废水流入中沉池进行固液分离,污泥通过污泥泵定期排出离心脱水,上清液流入中和池,通过投加盐酸调节pH至中性,中和后废水经多级过滤后去除悬浮物及有机物,出水经过蒸发结晶,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飞灰水洗工段。初期雨水收集后由管道送至飞灰水洗工序使用;项目其他工序均依托现有设施,不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量,现有工程中余热发电系统循环冷水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均为清净下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用

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窑系统维修产生的废耐火砖水泥线除尘灰、废润滑油、脱硝废催化剂、脱钙污泥、重金属污泥、废飞灰除尘器布袋、飞灰布袋除尘收集粉尘、结晶盐、窑尾窑灰、旁路放风除尘灰、生活垃圾等。其中窑系统维修产生的废耐火砖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作为生产原料;生产设备检修过程中废润滑油、飞灰水洗废水处理产生的重金属污泥属于危废,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SCR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催化剂时由供货厂家进行回收,同时厂家应具备废催化剂的处置资质;飞灰预处理线产生的脱钙污泥、窑灰均属于危废,作为原料送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属于危废,进入水洗工段处理;旁路放风除尘器除尘灰返回水泥粉磨系统作为混合材掺入水泥熟料(限于生产低标水泥);按照GB34330进行鉴别,不属于危废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除盐工艺技术要求》(T/CAEPI70—2023)情况下,飞灰水洗氯化物可依性质成分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已建1座81m2的危废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噪声类型,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相应厂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要求。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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