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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 文 号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县****加工厂房项目位于**县高峰镇渔坪村,总用地面积9395㎡;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建筑物须退让通组路道路红线(通组路宽度6米),退让河道蓝线6米,建筑系数不小于40%,容积率不小于1,绿化率不大于1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自公示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条件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县**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日
联系电话:0914-****691
联 系 人:周先生、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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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